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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全方位求解融资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08:19 来源: 南方日报

  解读扶持中小微企政策 

  我省有中小企业1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300万户,均占全国总数的1/10左右。去年以来,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用工及薪酬成本上升、用电紧张和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再度加剧。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从银行信贷市场融资困难,不得不向民间高成本融资,导致我省部分地区民间融资异常活跃,潜在风险逐渐显现,影响了企业家经营实业的信心。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日前省政府出台了50条《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从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协调合作机制,促进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科学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间接、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稳健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加大对涉农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等12个方面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不少学者认为,这次“50条”出台有助于提升广东经济增长,促进小微经济稳定发展,同时有助于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对南方日报记者解读指出,这次的“50条”非常关键,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是广东经济的主力和命脉,对广东省经济平稳发展有重大的意义。“融资难题是广东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最大、也是唯一自身无法解决的瓶颈,融资更多取决于整个市场的环境和政策。此时出台政策,非常及时也十分重要。”

  ●南方日报记者 黄倩蔚

  ■政策亮点

  依靠大金融市场打通直接融资渠道

  “50条”从大金融市场角度出发,提到要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引导一批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支持其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券。支持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域集优”融资模式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之前已经在佛山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缓解直接融资需求,有助于从另一角度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

  “《意见》用整个金融市场来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首次提出大金融市场的概念,这是具有突破意义的。”陆磊认为,如通过发展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方式,打通了整个正规金融低成本融资的通道,从而也能起到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遏制民间融资横行,避免出现一些省份民间借贷风险问题。

  拓宽非上市公司产权转让融资渠道

  在市场建设上,“50条”提到积极争取我省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鼓励各级政府出台扶持奖励等配套政策,支持园区企业改制挂牌,拓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股份转让渠道。

  专家认为,此举实质上是股权融资OTC市场构建,将带动高素质的投资人参与发现有真实发展机会的企业,全面拉动创新企业资本投资市场。

  不少小微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型创新企业都面临缺乏抵押资产的问题。这次“50条”还提出发展和培育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使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企业股权等交易,及时筹集发展资金。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打造集股权、物权、债券、知识产权等交易于一体的、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

  此外,围绕我省产业结构特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50条”也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发起或参股大型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鼓励险资民资参与解决资金难题

  这次的“50条”中,还专门提到了探索利用保险资金、民间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投资我省中小企业项目,购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

  “这是非常有创新性的一条办法,目前我省大部分企业融资依赖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与整个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在经济紧缩时期,银行信贷也会有所压缩。但财险和寿险资金基本不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稳定资金来源,长远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平稳进行有重要的意义。”陆磊指出。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广东民间投资总量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37.0%,带动整体投资增长18.8个百分点。“50条”提出,要引导民间融资逐渐走向规范、透明、科学发展的轨道。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设立和改制重组。

  下放审批权限建多层次中小微金融机构

  本次的“50条”在组建各种中小微金融机构,全面加强多层次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丰富融资市场上,也有非常具体的措施。如“十二五”期间争取全省再组建一批农村商业银行,在完成27家村镇银行组建任务之后,争取在未来3年内全省再增设一批村镇银行,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重点支持在东西北地区和农业大县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此外,“50条”还提到要组建支持新兴产业的专业银行,专门服务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金融机构。

  而在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上,也放松审批政策,向地市下放审批权限。“50条”明确表示,对经济基础好、融资需求旺盛、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试行委托审批或直接下放审批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发起并采取多方出资的方式组建地方融资性再担保公司,拓宽再担保业务覆盖面。

  小贷公司变银行 苛刻条件成阻力

  

  ■链接

  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时,提出“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在本次的“50条”中,也充分落实了这一政策,鼓励小贷公司转成村镇银行。

  昨日,省金融办副主任叶穗生表示,这一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难题——调研发现,目前有意愿转成村镇银行的小贷公司并不多,积极性也不大。

  这是为何?据了解,不少小贷公司表示这是因为转制条件太苛刻。《村镇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转为村镇银行,首先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20%,除此之外,单个自然人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以及其所有的关联方,在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都不能超过10%。

  “小贷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需由国有银行控股,这就意味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方面不能再像之前那样自由。”有公司负责人表示。叶穗生指出,要充分发挥这一政策,未来还要从国家政策层面好好落实研究解决之道。

  期待各地市出台落地细则

  需结合产业结构增产业方向引导

  声音

  企业▶▶

  期待各地市出台落地细则

  不过,不少学者指出,由于珠三角和粤东西北等地区的经济各有特点,中小微企业形态不尽相同,所需要的政策和产品并不一样,对各个政策的用力点也会有不同侧重。因此,市场非常期待各个地市能够根据“50条”出台对促进当地中小微企业有实实在在作用、执行性强的落地细则。

  不少小企业主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这些政策出台固然是个重大利好,但是具体怎样操作,达到怎样条件的企业可以发债、可以向哪些银行较好获得融资,还需要有更详细的指引,也希望尽早真真切切通过政策利好,解决今年的资金压力。

  学者▶▶

  需结合产业结构

  增产业方向引导

  此外,不少学者还提到,“50条”的具体落实,还需要与整个广东省的产业结构结合起来,在产业上如何分配金融资源,对产业引导出台更多引导意见。

  而在企业征信制度的具体建立上,陆磊也建议对小微企业采取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集合。“由于小微企业主对企业的决定作用,建议对小微企业征信要‘跟人走’,对企业有正向和有利的约束,也有助于整体信用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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