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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风潮正在跨行业跨地区传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23:02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老板为什么要“跑路”?

  “跑路”风潮正在跨行业跨地区传播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从去年4月开始,就不断曝出温州民营企业老板“跑路”的消息,至今,老板“跑路”潮仍在继续上演,“跑路”这一现象也从温州商帮扩大到了鄂尔多斯、长三角等地,所涉及的行业也越来越多。

  在全球经济放缓和国内宏观政策从紧的大背景下,房地产、钢铁、造船等行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一些企业近年来过度扩张,风险意识薄弱,当诸多市场因素综合发力时,资金链断裂成为压垮民营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引发了企业老板“跑路”。老板“跑路”折射出民营企业哪些生存困局?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板“跑路”问题?

  一跑了之

  自去年4月以来,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不断有企业老板因无力还债“跑路”:江南皮革董事长黄鹤逃往国外,波特曼咖啡老板严勤为、天石电子老板叶建乐等出走,百乐家电女老板郑珠菊携款潜逃被警方追捕归案。值得一提的是,温州曾创下9月22日一天有9个老板跑路的纪录。

  老板“跑路”事件仍在继续上演。龙年伊始,长三角地区又曝出钢贸老板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消失的新闻,且“跑路”老板的企业规模也上升至涵盖担保业务和钢贸市场的“集团级”,在钢材流通业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几乎在实体企业出逃的同一时刻,房地产开发商也成为“跑路”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春节刚过,湖南长沙就传出了麓山里佳园开发商“跑路”的消息。当然,地产商卷款潜逃也非长沙所独有。据报道,自限购实施以来,安徽、成都、长沙、天津等多个城市不断传出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的消息。

  “在全行业的调整过程中,前期过于激进投资的企业,房地产行业出现这样的个案是正常的。”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从2008年的量化宽松、刺激消费,到2011年的限购、限贷,全面紧缩,如果企业完全跟着政策走,从2008、2009年加大房地产投资,那么项目上市正好遭遇2011年的史上最严厉调控。

  “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货币政策是导致老板跑路的根本原因,由于宏观经济环境欠佳,实体经济经营难度提高,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再加上部分企业的融资能力匮乏,在面临紧缩货币政策的影响下,部分经营者不得不选择放弃经营。”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祸起高利贷?

  从源头来看,很多老板“跑路”源于无法偿还高利贷。自去年开始的银根紧缩,银行更愿意将钱贷给央企或政府直管的投资公司,民营企业贷款变得更加困难。从银行借不到钱,这些老板也不能眼睁睁坐以待毙,只能铤而走险依赖地下钱庄。

  与此同时,地下钱庄用于放高利贷的资金也变得供不应求,这又助推利率大涨,借贷成本大增,风险也越来越大。而民间借贷“资金池”枯竭,则直接导致了企业资金链的断裂。对于这些“跑路”老板来说,从求助于高利贷的那一天起,就注定崩盘,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已。因为任何制造业的利润都难以支撑高利贷的利息。原本利润就不怎么丰厚的民企,借资高利贷犹如饮鸩止渴,最终反倒葬送了企业的未来。

  “高利贷是民间信贷的一种,民企在融资方面的确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出现高利贷的根本原因不仅仅是金融垄断,按照部分企业老板离岸原因的分析,我国的民间信贷缺乏合理监管,导致民间信贷投机风潮大幅增加,进而给产业经济造成影响,致使大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过高形成跑路潮。”白朋鸣说。

  不可否认,现存的金融体系存在弊端,同样这些弊端给民营企业的经营带来很大困扰。但也有专家提出,这并不能成为老板“跑路”推卸责任的主要理由,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企业内部运营、投资和筹资等都是有问题的。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跑路”为例来看,开发商“跑路”并非完全是因为政策因素使得房企资金链断裂,而是企业自身也是在豪赌房地产,所以不应该为老板“跑路”叫屈。

  对此郭毅则表示:“企业是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但3年时间,由大力支持到严格限制,这样的政策转向也确实太快了,并没有给企业留下调整的时间窗。因为从买地到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周期就长达2年,只留下一年时间让企业应对政策变化,太困难了。房地产和其他产业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此。而且,从市场层面来看,政策鼓励,企业以谋利为目的,大举扩张增加投资也是响应政府号召,但到了该出成果的时间,政策却大转向了。”

  “跑路”or申请破产

  从结果来看,老板之所以选择“跑路”,肯定是经过利弊权衡的。如果不“跑路”,民营企业还有别的选择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有人愿意接盘的情况下,还可以卖股权卖地。但就算有人买,企业和土地的价值也会被大幅低估,只能是贱卖。”郭毅说。

  按照国内现行的法规,在我国企业法人达到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时,唯一能够合法退出市场的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当债务和债权人申请破产,并经过法院同意后,其他企业资产立即被冻结,法院就会成立专门的小组清理破产资产。而此时,债权人无法找债务人拿到欠款,只能找到法院。

  “虽然拿不到钱,但事实上很多债权人仍可以给债务人打电话,催促其还款。虽然法律上有规定债权人在整个破产过程中不得离开住所。但在这样的压力下,很多已申请破产的老板则可能逃跑。”重庆工商大学教授、玺尚瑞资讯公司高级顾问姜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不容忽视的是,对于企业来说,哪怕是债权方来说,这条路不仅程序复杂、耗时耗力、成本最高,并且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借的是银行的钱,可以走法定程序合法地退出。但现实是,很多“跑路”老板借的是高利贷,企业已经资不抵债了,走司法程序自然更是难上加难。

  老板宁愿“跑路”也不愿意申请破产,这也是目前缺少破产法保护的无奈之举。对此,白朋鸣表示,这不仅仅涉及到我国的相关法制健全性问题,更重要的是相应的社会监管问题,一方面,高利贷行为在我国存在监管上的缺失,导致企业经营出现破产后,企业经营者为了躲避除法律约束之外的惩罚,不得不做出相应的特殊举措。另一方面,在相关企业经营监督欠缺的基础上,企业经营者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试图利用跑路来保存一部分资金。

  解决“跑路”难题

  “老板‘跑路’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产业角度来看,经营者放弃产业发展将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从社会投资情绪来看,老板跑路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正常发展,有可能影响到后续的经济投资等问题。”白朋鸣说。

  此起彼伏的老板“跑路”潮将对经济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在国内外经济放缓和宏观政策从紧的大背景下,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板“跑路”问题?

  白朋鸣表示,解决老板跑路问题,政府应当发挥行政作用,从经济政策以及监管方面彻底解决问题。一方面,政府应当利用监管能力对相应的高成本民间信贷进行管理,以此保证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可控;另一方面,政府的经济政策应当有一定的定向宽松行为,以保证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能够获得适量的融资支持。

  姜维认为,当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时,相关部门就应当作出评估,看这个企业还有无“救活”的希望。同时,政府应当出面,延期债权人的追讨,延期税收的缴纳,让企业得以喘息。然后再通过“输血”的方式,使企业的生产步入正轨。因为对于债权人而言,负债企业正常运营并获得利润后,其债务才能得到最大化的偿还。

  据了解,美国的破产法中,一旦破产申请通过,此时就进入了“自动终止程序”,一旦进入这个程序,债权人不得催债,也不能给债务人打电话和写信,债权人甚至可告其骚扰。事实上这就给破产的企业一丝喘息,让债务人对案件进行思考,找出一条重组或清算的途径。

  此外,也有专家建议,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联手,搭建一个银行和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的平台。确实有很多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死了,但是也有的企业,只要借到了钱,它又活过来了,而且还活得很好。对于那些有潜力的企业,需要通过这个平台对其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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