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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管局:子女无产权住房指不单独拥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12:56 来源: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婧 针对眼下备受关注的沪上成年未婚子女限购二套住房的问题,市房管局昨天给出解释,称“子女无产权住房”是指子女个人不单独拥有产权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上月27日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里提到了该点,前天,记者在走访各区县房产交易中心时了解到,宝山区等个别区县房产交易中心已开始对成年未婚子女限购第二套房,但大部分区县还未明确限购。

  此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中亦表示,“子女无产权住房”中的产权究竟指共有产权还是单独产权,有待职能部门给出明确解释,否则,各区县可能会因理解上的差异而执行不同政策。

  昨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解释称,“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是指子女个人不单独拥有产权住房,并已通知相关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按此口径解读。而对于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房管局表示将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这个解释很清楚地表明,子女如果现在和父母共同拥有一套产权住房,那么完全可以以个人名义再买第二套。”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昨天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如是表示,但他也提出质疑:“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再买一套?”他表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可能各区房产交易中心仍不尽相同,因此还是希望职能部门解释能够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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