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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面对税收宣传月的冷思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13:39 来源: 中国财经报

  曹红兵 李玉伟 萌飞 朱小艳

  自税收宣传月制度在全国建立以来,税收宣传月已成为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宣传、进一步为纳税人服务的主阵地。取得的成绩令人赞叹,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但是,其作用和效果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笔者认为,今年4月的全国税收宣传月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力戒“单打独斗”,力求“主体多元”。税务部门是税收宣传的主体,负有义务和责任,但不应成为唯一的主体而“单打独斗”。税务部门理想的角色是税收宣传的组织者,进而拓展税收宣传的主体,将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志愿者、与纳税人相关的中介组织、减免税的受益人、各种媒体组织等纳入宣传主体行列。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创新宣传形式,广结“姻缘”,寻求多方共赢的方法:政府以行政措施明确相关组织的税宣职责,社会各界以责任者、志愿者、协作者身份加入税宣行列。

  力戒“全面出击”,力求“重点聚焦”。税收宣传任重道远,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只是税收宣传的一个高潮阶段。它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持久的工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比如,可以分阶段、分批次地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这些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成为税收宣传的亮点,以此来吸引群众更好地参与,从而推动税收宣传向更深的层次发展。

  力戒“纸上谈兵”,力求“一线作业”。税收宣传月要有计划、有部署、有纳税人可以参与的活动,同时坚持税收宣传活动的创新与发展,能够把创新项目运用到一线去,因人施教,突出个性,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税收宣传更好地贴近纳税人、情系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如针对农民,我们必须以“三农”为出发点,现在种田皆免税,还有补贴,那我们就应该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让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在关心和爱护他们。同时,加大对减税项目的宣传,让老百姓感觉政府在征收税收时,最大限度地考虑了纳税人的利益,最小限度地征收了税款,感到税收征收合情合理,作为公民理应纳税,不纳税对不起国家,义务感油然而生。

  力戒“形式单一”,力求“多重保障”。税收宣传不能“四月狂风暴雨,五月静寂无声”。我们一定要让税收宣传走进群众的生活,融入到工作生活的每个环节,才能保持其长久和永恒。比如与生活用品的生产厂家协调,让税收宣传也纳入企业义务之中,让企业的产品宣传与税收宣传同步,这样税收宣传与企业产品、生活用品一起走进千家万户;我们可以把它打印在与国民息息相关的医保卡、社保卡、低保卡、农业直补卡上,实现税收宣传的主体多元化、保障多重化。

  力戒“经费挤占”,力求“专款专用”。专款专用是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大多数单位对税收宣传月经费准备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开展活动的经费需求。有的把税收宣传月活动当作临时任务,从工作经费中挤点出来,突击一下,草草收场。相关科室和参与单位变成消极应付,走走过场了之。所以,有必要拿出专门的税收宣传月经费,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税收宣传形式,把税收宣传推向新的高潮。(作者单位:江苏省涟水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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