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争建各种“中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8 22:06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名目繁多的“中心”不是靠揠苗助长所能实现的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如火如荼的各种“中心”建设浪潮正席卷全国。
一方面,各种“中心”的建设,是地方政府加快发展美好愿望和迫切心情的体现;但另一方面,“中心”不是自封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靠一点一滴的积累,经过复杂的转化才能逐渐形成。专家指出,地方政府争建各种“中心”需遵循“一切以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为前提”的原则,遍地开花盲目上马不可取。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提出要建立国际、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城市有28个。不仅包括上海、北京和深圳在内的诸多一线城市,而且还形成了北至哈尔滨、西到乌鲁木齐,“金融中心”遍地开花的奇特现象。此外,除了“金融中心”,各地还有大量的“港口中心”、“IT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光伏中心”、“生物制药中心”等,不一而足。
“地方政府之所以争建各种‘中心’,其一,当地政府为加快发展的迫切心情及美好愿望;其二,与某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的政绩观有着密切关系。”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白朋鸣表示,各地争建各种“中心”,一方面反映出当地政府为加快发展的迫切心情及美好愿望,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只顾不断输送外力,而忽略产业本身的发展规律,造成产业发展实力后劲不足;另一方面,这种现象与我国不太正确的政绩观有着密切的关系,似乎新一届政府上台,如果不建设一两个“中心”,就显得没魄力,工作业绩不明显。
“目前‘光伏产业中心’建设暴露的问题最多。”白朋鸣说,目前我国有31个省市区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有300个城市发展光伏,建设了100多个光伏产业基地;全球多晶硅产量20万吨,我国占近9万吨,使整个行业陷入全面低谷。
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金融中心”。尽管我国许多城市对金融业情有独钟,各地一哄而上争相建设,但同时出现几个似乎不太现实,也承载不了如此之多的“金融中心”。在美国,“金融中心”也只有两个,中部和西部分别是芝加哥和纽约。
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中国城市的现状来看,已初具“金融中心”影响或有可能形成“金融中心”的城市,不会超过3个。事实上,很多地方提出的“金融中心”,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区域“金融中心”,而是区域平台。由于政策先行,辐射范围也很少超过省际,用省会经济来定义更为合适。
那么,地方政府争建各种“中心”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白朋鸣认为,地方政府需遵循“一切以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为前提”的原则。比如,对于我国而言,“金融中心”的多少应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并适合宏观经济环境。“金融中心”的存在应该是应运而生而不是多建多好。
不可否认,当经济和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各种“中心”也自然会形成。如果在经济没有充分成熟的情况下,揠苗助长是拔不出来的。白朋鸣建议,要想使这些“中心”发挥经济效应,首先,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该产业的发展态势,制定适合当地的发展方案及制度;其次,建设一个“中心”就要有做专做强的心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同时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个真正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