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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今年取消药品加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9 14:09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专电 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2012年我国医改将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工作安排提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抓紧制定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工作安排提出,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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