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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土局回应亿元违约金事件:出让方案合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1 07:30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江洁 通讯员黎红)上周,本报《100000000元 “悬”在一个地产商头上的违约金》报道了东莞发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去年花2.16亿元竞拍到一地块,但因未完成出让公告中规定的内容面临1亿元违约金处罚一事。昨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就“量身定做”的质疑、土地证办理等问题向媒体通报称,该地块的出让条件是经塘厦镇政府拟定、市政府批准的,竞得人并未在竞投前提出任何异议,也就是同意约定的相关条件。

  回应1:出让方案程序合规 竞买未违反公平原则

  市国土资源局在通报中称,该地块公开出让是首先由该地块所属镇街政府——塘厦镇政府根据地块情况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并提出出让申请,经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检察院、法制局、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审计局、物价局、国土局等13家单位组成)讨论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预公告的,预公告之后再进行地块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该出让公告,塘厦镇政府在出让方案中只拟定了土地使用条件,并未设定限制竞买者的参与条件。“该地块竞买人不止一个,竞得人是经过多轮激烈的竞价而竞得土地的使用权,说明该地块挂牌出让过程中并无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回应2:竞买人提出申请 即视为接受出让条件

  市国土局还表示,竞得人发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看到土地挂牌出让公告后,报名、缴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在竞得土地后当场签成交确认书,并在公证人鉴定下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如果不认同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中的相关条件,可以在参加网上竞投前书面提出意见。但在这个过程中,竞得人未提出任何异议,即为已同意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中约定的相关条件。”

  回应3:办不了国土证因未备齐相关登记资料

  对于发记实业方面反映的“付完2.16亿元和数千万元税费,去办国土证时却‘卡壳’”一事,市国土资源局该负责人解释称,塘厦镇是广东省“简政强镇”在东莞的试点镇之一,因此市国土局已将土地登记权限下放至塘厦国土分局。

  “之所以无法办理国土证,是因为竞得人未按照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向塘厦国土分局提出土地登记的申请,因此国土部门无法为其登记造册,核发土地证书。”该负责人解释称,这个相关资料就是指竞得人与中国百货销售前50强签订的合作协议。由于发记公司未完成该项规定,因此被塘厦镇政府认定为“不符合土地使用条件”。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违反土地使用条件而面临的1亿元的“罚单”,最终也是由塘厦镇政府而不是市国土资源局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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