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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瓶事件频发 国标原地踏步十六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11:53 来源: 南方周末
饭桌上频发“爆瓶”,饭桌底下是两个行业的明争暗斗。 (勾犇/图)饭桌上频发“爆瓶”,饭桌底下是两个行业的明争暗斗。 (勾犇/图)

  新啤酒瓶不合格20%,可回收旧瓶不合格70%,一份“超期服役”十年的国标导致啤酒瓶频发“爆瓶”伤人事件,消费者性命攸关之事却难奈两个行业的明争暗斗十余年。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彭利国

  旧啤酒瓶成“爆瓶”祸首

  外出就餐的时候,是让服务员把啤酒打开了再拿上桌,还是拿上桌了再打开?在百威英博啤酒集团亚太区质量总监刘素玲看来,这是一个问题。

  她的选择是前者,因为中国的啤酒瓶太容易爆了。2012年5月,河南漯河、重庆、江西上饶等地啤酒瓶炸伤消费者事件此起彼伏。

  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年夏天,随着啤酒消费高峰来临,“爆瓶”新闻不断。一个更为极端的案例是,2009年4月,安徽淮南一农民曾因啤酒瓶爆炸划破颈部造成大出血,抢救无效殒命。

  “我们国内的爆瓶应该是世界上名列前茅的。”一位玻璃行业专家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曾参与起草我国啤酒瓶现行国家标准。

  “爆瓶”事故率未有权威统计数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秘书长何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1年我国啤酒年销量是4899万千升,其中瓶装啤酒占到90%以上,年周转用瓶量可达600亿次以上。基数庞大,“爆瓶”事故率似乎“微乎其微”。

  然而,另一组数字却让人揪心。2011年,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检验中心)对全国范围内的啤酒瓶产品质量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共计58个企业的58组样品中,合格的47组,近二成的啤酒瓶不合格。此次抽查覆盖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占全国生产企业的72.5%。

  南方周末记者查阅历年抽查结果发现,自1998年开始例行年度抽检以来,20%左右的不合格率一直居高不下。

  事实上,饭桌上的这类“隐形炸弹”远不止20%。国家检验中心抽查的只是当年度生产的新啤酒瓶,并未涵盖可回收旧瓶。而啤酒行业的现实是,可回收旧瓶是灌装啤酒的主体。据何勇估计,目前可回收旧瓶在70%以上。

  可回收旧瓶更令人担忧。2002年度抽检曾抽查了18个省市39家啤酒厂的回收瓶,结果发现近七成不合格。但此后就一直未见旧瓶抽检数据公布,南方周末记者咨询业内人士,也未得其因。

  “我们分析以后发现,爆瓶的主要原因是(啤酒瓶在)消费过程中无限制使用。”国内啤酒瓶龙头生产厂家之一的上海澳联玻璃有限公司一位技术高管说。

  可回收旧瓶在运输、使用过程中会发生损伤,国家检验中心的专家称,实验证明,啤酒瓶表面轻微划伤后其抗冲击、耐内压力性能下降60%,严重划伤的则下降90%。而抗冲击与耐内压力两项指标不合格,均可导致啤酒瓶爆炸。

  可回收旧瓶是“爆瓶”的罪魁祸首,此说已是业界常识。然而,如何走出这一怪圈,世界最大的啤酒消费国——中国依然无解。

  国标原地踏步十六年

  无解的背后,是我国啤酒瓶国家标准十六年来的原地踏步。

  “GB4544-1996《啤酒瓶》国家标准”在玻璃及啤酒行业几乎耳熟能详,它是我国目前规范啤酒瓶质量的唯一依据,“1996”代表着其颁布的年份。

  “1996到2012,十六年过去了。”何勇感叹,“一个国家标准十六年以来没有新的版本就已经比较落后,早就应该被淘汰了。”

  按照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标准实施后,应在一般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复审。据此,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GB4544-1996已然“超期服役”十年。

  在1996版出台前,啤酒瓶国标曾有1984版和1991版。而GB4544-1996的出台,其背景正是啤酒厂对包装材料的检验不严,“爆瓶”伤人成为消费投诉焦点。解决“爆瓶”正是1996年国标修订的初衷。

  然而,这个延宕至今的国标在解决“爆瓶”主力——可回收旧瓶上却近乎无力。与旧版相比,该版本规定了啤酒瓶需打专用标记“B”(即啤酒英文Beer的简称),并单列出了轻量一次性啤酒瓶的技术和包装要求,但对于可回收瓶如何检验却只有一句:“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且只是出现在附录中。

  “企业的理解是建议两年,并不是超期就不能用。”百威英博啤酒集团亚太区法律及企业事务副总裁王仁荣说。

  事实上,及至今日,市场上流通的使用超过两年甚至十余年的“超期服役”啤酒瓶仍不鲜见。

  而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建议使用两年”这一条款本身就缺乏合理性。“这一条是不应该加在标准之上的。”曾参与起草了GB4544-1996的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级工程师张国琇说,因为啤酒瓶实际使用时间参差不齐,有的还未使用就已到两年期限,有的周转快,已多次回收利用,因此单靠时间限制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可回收啤酒瓶的质量。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当初之所以加上两年期限,是因为啤酒行业和玻璃瓶制造业在标准修订内容上难以达成一致,导致1996版国标对原标准未做重大改动,“两年建议期限”也就被当作“以示改变”的一条草草列在了标准里。

  “我们就建议企业先试试看。”张国琇回忆说。然而,一试就是十六年,啤酒瓶新国标始终难产。

  行业暗战十余年

  啤酒瓶国标修订一事,中国啤酒行业和玻璃行业已争吵不休十余年。但这个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国标修订,俨然成行业利益暗战。南方周末记者致电代表玻璃行业利益的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理事长孟令彦,其以“这种争论不宜公开”为由三缄其口,但却向记者打探啤酒行业的态度。而青岛啤酒、珠江啤酒等啤酒业界龙头也表示不便多说。

  事实上,2002年,GB4544-1996的修订就已提上日程表。然而六年之后才见第一份报批稿。据何勇介绍,其间,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与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曾有多次争论,亦多次在国标委的协调下达成一致意见,但每次达成的意见最终又都被推翻。

  历次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召集的标准修订讨论会,几乎成两个行业的骂架。“拍桌子砸板凳都是小事,就差打起来了”,“玻璃厂代表恨不得跳起来骂人”,多位曾参与过修订讨论会的啤酒业界人士说。

  虽然啤酒行业是啤酒瓶的使用方,但在制定啤酒瓶标准上,话语权更多掌握于作为啤酒瓶生产方的玻璃行业。

  “玻璃行业希望新瓶越多越好,多用一次性瓶;啤酒行业希望可回收啤酒瓶越多越好,把瓶子做得厚一点、结实一点,这样可以降低成本。”王仁荣说。

  显然,厚此必将薄彼。争论的焦点集中于啤酒瓶的重容比。所谓重容比,系指啤酒瓶的重量与满口容量之比,重容比越大,瓶子越结实,可回收次数也越多。现在市面上流通的啤酒瓶重容比一般在0.6-0.7,甚至有的只有0.55。

  双方不断角力的结果,是可写入新国标的重容比指标一路下调,由最初的0.85,下降到0.8,再降至0.725。但即便如此,最终玻璃行业又反悔,坚决不让加入,在2010年底由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再次函审稿中,已直接指出“对啤酒瓶的重容比在标准中不作规定”。

  “薄壁轻量化是玻璃行业的一个发展方向,我们提出来把啤酒瓶做厚、做结实和他们的发展方向是相悖的。”何勇说。

  而一位多次参与标准修订的玻璃行业人士称,目前双方就重容比的争议已渐平息,“玻璃厂也不是希望回收瓶用了两次就不用了。如果都用一次性瓶,我们玻璃厂就是用全部生产线来生产啤酒瓶都来不及。”但此说并不能代表玻璃行业的全行业态度。

  据悉,新修订稿中已删除“建议使用两年”条款,目前双方新一轮争议的焦点已转向如何控制可回收瓶的回收渠道和质量。

  2012年,新国标能否出炉仍未可知。“我们希望有所动静,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何勇说。

  悄无声息的背后,双方的暗战仍在继续。而一个最新的消息是,2012年5月27日晚,贵阳一餐馆再现啤酒瓶爆炸,两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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