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呷哺呷哺删除员工超时工时 辩称计算方式特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14:2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导读】员工爆料管理层随意删除员工超时工时,致使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集团回应:我们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而且餐饮企业有特殊的工时计算方式,不存在克扣加班费问题。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呷哺呷哺员工工作时长谁说了算?

  中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我们接到著名的火锅连锁店呷哺呷哺的员工投诉电话,他们说公司每月付给他们的薪酬是按照每天工作时长8个小时来计算的,但是员工们的每日工作时长往往超过8个小时。

  王先生:每天工时都超了,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工时就给按几个小时算。本来说是月工资,但是每天还是计小时,如果你10点上班,你9点之前就得到,他说10点下班,基本上得干到10点下班。一些提出异议的同事就是不干了,每个月给我们两千多一点,每周休息时间本来是有的,但是要加班,加班费每小时10元钱。

  王先生向我们爆料说,门店的管理层在计算员工的工时时会耍一些花招。

  王先生:每家店基本上都是那样,我媳妇在那属于老员工,现在是属于管理组,她知道这个,上面给下面定的每个员工算多少工时,比如是160个工时,你要是上180或者200工时,基本会给你删掉10几20个小时。

  接到呷哺呷哺员工电话后,记者随机选择了一家位于西单附近的呷哺呷哺门店,通过电话采访了他们的店长。

  记者:你们这的员工一般几点上班呢?

  店长:反正他上够8个小时就下班。

  记者:这个怎么算呢?

  店长:比如9点吧,10点、11点、12点、13点、14点、15点、16点、17点,中间有一个小时吃饭时间。

  记者:就是说基本能保证他5点钟或者最晚6点下班是吗?

  店长:对。

  记者:然后6点到10点这几个小时又怎么办呢?再有一班人来,那就不够8个小时了?

  店长:这个班次并不是说都是这么上的。

  记者:一般还有的人会怎么上呢?

  店长:因为我们也有安排两点的班,也安排三点的班,也有安排11点的班,也有安排12点的班,一般都是这么上的。

  记者:只要每个员工上满8个小时就行了是吗?

  店长:对。

  记者:但是我怎么接到的投诉其实您那边会超过这个时间呢?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店长:有这种情况算加班。

  记者:你们加班费怎么算呢?

  店长:是他的基本工资的1.5倍。

  记者:平常你们都这样操作吗?

  店长:因为工资是咱们人资跟财务核算,并不是店长去核算工资。

  记者:店长一般要把加班的情况往上报吧?

  店长:对。

  记者:你们这个程序怎么走跟我说一下?

  店长:有指纹录入。

  记者:哦,有指纹录入的是吗?几点来然后打指纹,几点走打指纹是吗?然后整个系统由哪里去调呢?

  店长:公司总部调。

  记者:比如某一个环节上就有可能把他多干的几个小时就删掉了,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店长:不会的。

  记者:为什么不会呢?

  店长:不会的。

  随后我们采访了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尹女士。

  尹女士:餐饮行业因为营业时间的限制,我们在政府那边都会报备实行综合工时的制度来做相应的餐厅服务人员的这些工作时间的安排,原则上我们是以员工这一整月整个工时数做综合工时申请下来,所执行的综合工时制。比如工作时间是按照月度的,我们有自己的月度考勤周期,按照一个月总的工作时长来计算你的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的发放,包括我们跟员工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都有你工作时间采用的是什么样的工时制度,因为我们的工时制度一共分两种,一个是标准工时,一个叫做特殊工时,特殊工时里面就含着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餐厅的这部分人员我们采用的是综合工时制,也就是他一个月的工作正常时间是按166.64来做折算的。

  当记者提到有员工质疑门店管理层删除员工超长工时,尹女士是这样说的。

  尹女士:餐厅人员上班工时管控确实是由餐厅经理控制的,我们有自己的刷卡系统有相应的排班制度,也许他是8点上班下午16点下班,原则规定中间是有休息吃饭的时间,这个时间段我们要求刷下班然后再刷上班卡的,因为可能同一时间段上班的员工比较多,前后差那么几分钟去打卡,所以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餐厅会做一个工时确认,因为保不齐员工下班忘记刷卡了,就可能没有CLOSE的时间了。我们的工时每个月张贴,所有的工时都必须由员工来签字确认,因为这个签字确认的东西会反馈到总公司,我们会通过考勤系统里的数据跟他签字的进行核对,而且每个月我们所有的工资表做出来之后,返回给餐厅是由员工亲自签收的,如果他对他的工时和工资计算有任何异议,都可以向公司来反映。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涛,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做点评。

  包华:近些年我国在劳动力权益保护方面立法是非常多的,执法方面也加大了很多的投入,包括宣传这方面来说也是前所未有的提高和重视,但是要把劳动者权益保障做得很好还需要一段时间。现在很多企业的工作方式方法虽有所改进,但离最终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王洪涛: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员工与单位之间因为工作时长、加班费等问题产生争议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主要的争议就是是否存在加班的事实以及时长怎么计算还有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正常情况下一个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而且至少要休息一天。关于工作时长怎么计算?由于各企业工作时长制度不一样,所以每个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争议的情况也不太一样。

  就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说,有没有规定某个特定行业的特殊工时计算方法?

  王洪涛:是有这样的相关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实行三种工时制度,第一种就是标准工时制度,所谓的标准工时制度是指每周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还有两种工时制度就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就是如果在企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情况下,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这个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应当分别以周、月、季、年为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下来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标准。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你每天上班可以超过8小时,每周也可以超过40小时,但是假如以月为计算周期的话,只要一个月之内不超过168个小时,是可以不按照周六周天休息做的。

  呷哺呷哺的人力资源尹女士介绍了他们工时的计算方法,她的说法有道理吗?

  王洪涛:她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我国有一个这样的规定,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办法第5条是这么规定的,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或者因为受企业条件、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部分职工,是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但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前提是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才可以实行工时制度。

  包华:解释的内容是说得过去的,但是有一个问题是门店或者企业有严格的制度,但是否严格执行了。当白纸黑字转化为行为才能成为社会的秩序,如果只是白纸黑字在规定上严格,在执行上变通,这些最终依据就不存在了,所以说具体的行为结果还要看实践。

  王先生还说到一个细节,他说对计时有异议就不干了。对这种做法怎么看?另外,有没有删除超工时的可能,如果真的是这样了,员工提出异议,门店说那你就可以不干了,是不是合理合法的?

  王洪涛:从技术操作的角度来讲这个删除加班记录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碰到过这样的案例,员工明明上班了,结果单位拿出来的打卡机说这个员工没有上班,单位就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在仲裁的时候员工也输了,一审的时候我们找到这个员工在显示旷工那一天在单位签收了一个邮件,证明了他那一天确实上班了。

  大家都知道,劳动者举证很难。他们应该怎样做?

  王洪涛:确实,目前立法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举证对劳动者确实十分不利,因为关于加班费的证据关于工作时长的记录都是由单位保存的,单位一般情况下不会把这些证据交给员工。虽说劳动者举证确实比较难,但也并不是说完全没有办法。比如除了打卡记录之外,在工作交接的时候他们一般都会有工作交接单,这种工作交接单我们是可以掌握的。另外,用人单位年底核算考勤的时候,单位要求计算考勤,这个时候如果对这个有异议的话可以把考勤的记录做一个复印件,同时通过其他工友来证明的方式也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

  员工怎么样能够理性的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包华:员工往往因为保住饭碗而不敢争取待遇,但是我想说你要确认你饭碗里确实有饭,如果这个饭碗本身不存在这样的待遇,或者待遇非常差,无法保证你继续生活下去,这个饭碗本身没有价值。我认为如果员工能够敢于向一些侵害员工的企业的说不,这个企业就很难继续生存下去,因为没有人为他工作了。现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用工荒,其实并不是没有劳动力供应,而是因为给出来的用工条件不合适、不恰当,不符合市场要求,所以他招不上员工,员工其实是可以选择有信用愿意为员工权利做出努力的公司。所以我认为员工可以用脚投票,让那些不愿意维护员工权益的公司倒下,让那些愿意为员工权益付出的企业继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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