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长卖骨灰盒敛财被判刑12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07:38 来源: 法制网法制网记者杜晓
通讯员温晓辉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谁也想不到,小小骨灰盒也能牵出民政局副局长兼殡仪馆长腐败案。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对丰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殡仪馆原馆长高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高馆长,你看我的骨灰盒怎么样,放在你这里卖吧?”
“恩,质量还不错,行,你把样品放这里,等我和单位人员商量一下,这两天就跟你联系。”
这是一段高某与骨灰盒供应商的真实对话。听到此话之后,骨灰盒供应商薛某满意地走了。可是,几天过去了都没有消息,薛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能找其他的供应商询问个中缘由。
“想在那里卖货,不送点东西怎么能行呢。”另外一名供应商告诉薛某。在知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后,薛某先后4次送给高某现金1.1万元。
看着别人的骨灰盒销售量很大,为什么自己供应的骨灰盒卖不出去呢?难道是自己供应的盒子质量有问题、颜色不好看?百思不得其解,骨灰盒供应商王某到殡仪馆查看究竟,发现别人供应的骨灰盒并没有什么特别。这时,他注意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的产品被放在一个很不起眼的销售架上,且殡仪馆销售人员也不怎么推销该产品。
细心的王某这时候明白了一切,第二天就找到高某。
“高馆长,只要把销量提上去,每个骨灰盒给你15元提成,怎么样?”
“嗯,我尽量给你帮忙卖。”高某回答。
接下来,高某就安排工作人员销售王某的骨灰盒。直到案发前,王某按照“约定”先后13次给予高某提成款84600元。
据介绍,在殡仪馆卖骨灰盒,如果不疏通关系,很难卖出去。除此之外,做骨灰盒生意的人都知道,到殡仪馆卖骨灰盒一般只能是采用“代销”方式:产品先留殡仪馆销售,卖完后结算。供应商一般都是定时定期到殡仪馆结算,和工程款结算一样,每个生意的结算都很困难。
李某供应骨灰盒已经多年了,算是老手了。每次到了结算期,李某就会拿起电话打给高某:“高馆长,我现在有点事,让公司会计去你那里结算,明天就回去‘拜访’你。”
至案发,供应商李某先后8次送给高某结算好处费62000元。
据了解,高某在任丰县殡仪馆馆长10余年里,利用负责殡葬用品采购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2万余元,并在殡葬用品销售、结算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案发后,高某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证,态度良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