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读电价方案 首档标准或适时调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9:37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6月12日讯 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发布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述评,就各地电价听证方案集中问题作出了解读。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评述文章称,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据悉,按照发改委阶梯电价指导意见,阶梯电价要保证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这意味着各地第一档用电量额度的设定最为关键。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目前多省市区初定的方案,第一档用电量的额度一般都不高,比如甘肃、陕西、安徽方案中的第一档用电量都最低设定为120度,河南、江西、湖南、福建、湖北等省第一档电量一般在130度至160度,上海、重庆、广东、天津、北京等省市将第一档设置成200度以上。
评述文章认为,从听证会情况看,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但对各地电价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四是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此外,还涉及到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文章表示,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
关于免费电量操作问题,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要按照尽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则,通过“先征后返”或“即收即退”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免费电量发放到位;通过设置不同季节电量标准等办法解决季节差异问题。
不同地区电量标准有所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差异较大,按照80%居民基本不受影响的原则设定第一档电量,客观上已反映了东西部地区间的差异,随着中西部地区的不断发展,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趋于平衡,未来这个差距将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