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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提至180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1:20 来源: 燕赵都市报

  河北省阶梯电价方案7月1日执行

  本报记者 宗苗淼

  6月19日,省物价局印发《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1日执行。记者注意到,听证阶段社会集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在该方案中均有了相应的调整:如将阶梯电价的分档标准分别从170度、250度调整至180度和280度,考虑季节性因素,采用以年为执行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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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档电量提至180度

  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其中: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居民用户电压一般为220伏);1-10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47元。

  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1度-28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

  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对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其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相应扣减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

  也就是说,年用电量在2160度以内(180度×12月)用电不加价,年用电量在2160度至3360度(280度×12月)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年用电量超336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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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户一表”7月1日执行

  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省内单独安装电能表,且电网企业或小区管理单位等能够直接抄表的居民用户。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应安装一块表计;一户安装多块表计的,按照所有表计电量合并计算。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网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同一房产证明对应的一户存在其他用电性质的,其居民生活用电部分按照“一户一表”对待。

  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7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的日平均用电量乘以调价前后的天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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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年用电量为周期计费

  居民阶梯电价暂以年用电量为计费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计满12个月的用电量作为计算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电费采取按抄表周期预结算、年度清算方式。年度用电量未达到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因调价、新装、销户等原因用电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针对目前有居民使用的是购电插卡的预付费形式,记者采访到物价局相关人士,其表示,居民在购电时原则上先按照0.52元/度购买,如果在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电量,在下一次交费时将按照实际费用补齐。“事实上是按照实际用电量计算电价,而不是按照购电量多少计算。”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由于今年时间已经过半,今年暂时按照半年周期计算。也就是说,截至今年12月底,居民用电量如果不超过1080度(180度×6个月),就不用多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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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表户每度提高0.0162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指多户居民共用一块电表计量,包括转供电用户和总表用户)居民用户以及电网企业对小区管理单位的售电,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162元。

  按照方案,城乡居民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设施(指电梯、楼道灯、车库、小区庭院照明、居民生活用水的二次加压、居民供暖热交换站等)用电以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指学校、部队营房、农村饮水工程,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家庭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用电和宗教界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的生活用电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162元。

  关注点

  低收入家庭每月15度免费电量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电网企业依据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将免费电量对应的电费拨付县(市)、区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随低保补助一并发放。

  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为保证阶梯电价政策平稳实施,我省居民生活用电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待充分调研测算后抓紧出台。

  “一户一表”改造不收费

  省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居民“一户一表”的改造不收费。电网企业、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抄表工作的管理,加快“一户一表”改造进度,提高抄表到户率,提供便捷的电费、电价查询手段和缴费方式。电网企业在“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绝大部分居民认为阶梯电价不影响生活

  记者采访了省会十余位消费者,他们均表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用电量一定还会加大,目前的阶梯电价方案照顾到了这一点,对大部分居民而言,方案不会大幅提升用电水平,而经过国家阶梯电价方案的大规模宣传,自己也会更加注重节约用电。

  年用电2160度以内不涨价

  按照方案,记者了解到,如果居民年用电量不超过2160度(180度×12个月),电价则维持现在水平“不涨价”。今年,居民用电量如果不超过1080度(180度×6个月),就不用多缴电费。

  记者联系了家住平安公园附近的刘女士,她家共五口人,按照其电费通知单,在今年四五月份用电量不大时,两个月用电290度,去年七八月份用电量大时,两个月用电量约为400度。“如果按照淡旺季计算,这四个月月均用电量都没有超过180度,而且家里一年用电量大时一般也就是夏天开空调时。”刘女士表示,只要年用电量总和不超过2160度就可以不多缴纳电费,按照她家的用电量,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该不会多缴电费。

  月用电280度一年多掏60元

  记者咨询了身边十位朋友,家中月均用电量基本都不超过250度/月。若按照每月用电量都超过第一档电量100度来算,也就是按照一家人每个月都用电280度计算,一年则多缴纳60元电费(每月超出的100度电×12个月×每度提高0.05元)。

  石家庄市民孙雷家的情况就是如此。按照他家的用电量来计算,实施阶梯电价对他家并没有太大影响。“如果按照每月平均用电都在280度计算,一年多花费60元,就现在的生活水平来说,不构成什么影响。”但他同时表示,国家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出台,确实提醒了家人使用电器时要尽量节约用电。

  部分居民对阶梯电价“不在乎”

  多用电者多付费,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同时,电价改革更要让群众满意。目前,部分居民也表示出对阶梯电价“不在乎”的情绪。

  据了解,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改革,让百姓参与到政策制定中,并根据百姓意见适当作出调整。在听取百姓意见的基础上,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了90%。同时也有行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阶梯电价让所有市民都感到满意,那肯定就起不到阶梯电价让大家都节约用电的作用。

  对此,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居民阶梯电价采取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试行、整体推进的办法。长远目标是逐步反映电力资源价值和稀缺性,引导居民节约用电。起步阶段着力于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和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保证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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