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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工资指导线增幅下滑:工资上涨趋势不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14:08 来源: 工人日报

  劳动力市场供求是基础,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才是关键

  本报记者 郑莉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传出消息,北京、天津、山东等12个省市请示或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其基准线增幅大多在14%左右,比2011年明显下滑,其中河北、陕西、上海等地基准线增幅同比下降2至3个百分点,公布工资指导线的省级单位数量也比2011年同期减少了四分之一。对此,有人担忧,工资指导线增幅下滑会造成职工收入增长幅度放缓,“冷了人心”。

  此次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背后蕴含怎样的潜台词?是否会影响职工收入?如何有效保障职工收入持续看涨?就此,记者采访了全国总工会和有关专家。

  “此次工资指导线调整,并不意味着工资不增长,只是涨幅有所放缓。”有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理性看待工资指导线的调整,不可孤立谈涨幅问题。

  近年来,各地的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持续高速增长,今年减缓自然会引起普遍关注。据了解,2010年,各省份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了24%。2011年,25个省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了22%,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更同比增长了14.3%。

  然而,今年各地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却较前两年有明显下滑。

  有关专家在分析其原因时认为,地方政府确定工资指导线时,会参考地区经济增速、物价水平、失业率及未来预期等因素。由于欧洲债务危机的“连锁效应”,就业最为集中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因此使各地政府更加谨慎。

  “上一阶段的大幅度增长属于补偿性增长。”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2009年有多个省份不同程度下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甚至有部分地区暂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经济形势转好后,各地开始较大幅度上调工资指导线,这具有一定的补偿性。

  但“补偿性”的工资指导线高速增长在遭遇经济减速后,就无法持续了。

  “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收入依然偏低,物价持续上涨,都让广大职工对工资指导线寄予期望。”邹震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黄任民分析认为,工资指导线受到特别关注,还与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开展有很大关系。

  据黄任民介绍,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重要参照标准,包括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在这一标准提出之初,只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像最低工资标准那样属于“强制执行”。然而,随着近年来工资集体协商越来越成为劳资双方共决工资的方式,作为“重要参照标准”的工资指导线即成为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焦点。

  邹震和黄任民都预见,“工资水平不断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由于长期以来实行低工资政策,使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收入即便在持续增长,甚至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后,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增加职工可支配收入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因此,给职工涨工资仍是主流。

  “劳动力市场供求是工资增长快慢的基础。”有关专家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只表现了各地政府对工资水平的意愿,并不能从实际上控制职工工资。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49元,比2010年增长21.2%,远高于政府划定的工资指导线,就体现出“劳动力供需”的调节作用。

  同时,邹震认为,要解决低收入职工数量多、收入分配差距大等“老问题”,除考虑市场因素外,更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保障职工收入与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同步。

  黄任民强调,一方面,工资增长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一味提高工资甚至压垮企业,反而不利于职工的根本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必须将工资增长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邹震进一步建议,应多关注收入分配的“大概念”。即不仅要关注工资增长,还要努力推动企业逐步改善和提高一线职工的福利待遇,完善社会保障。

  另据记者了解,全总正在参与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如何通过结构性减税,化税为薪,从而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减少经济减速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影响,也是在《方案》制定中各方关注的一个课题,工会对此充满期待。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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