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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引激辩 市民称存在户籍差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1 03:59 来源: 新京报

  近日,福布斯2009年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再次被热炒,并引发一场激辩,争论焦点由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让人“痛苦”、为何“痛苦”的阶段。

  一项来自财政部的数据为这场辩论提供了注脚: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

  经历一番马拉松式减税的个税尚在新旧报税系统中切换,“月饼税”、“加名税”横空出世。网友感叹:“加税如山倒,减税如抽丝”。在此背景下,财政收入增速30%、10万亿无疑触动了不少人的神经。有学者认为,税负水平高低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纳税人是否感受到了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利益?

  ■ 企业案例

  “税负指数算不出重复征税”

  黄女士(广州某物流中心总监):

  在我们物流中心,4个价值740元的灯具,从广州运往山东莱芜,运费402元。这单活公司能赚12元,却要缴纳39元的税。缴纳的税主要是四种:营业税12元;城建税8.4元;教育附加税3.6元;企业所得税按税前利润率10%计算,是10元。

  可以看到,应征的税金应该是34元,但实际上企业却缴纳了39元。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中间有重复征税。货物从广州到莱芜行程2200公里,公司已经为402元运费缴了税。但是货物进入山东后,由山东的物流分公司负责运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独立法人,还需要为那单货物的运输所得向各自所在地的政府缴税。

  通常物流企业在全国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很多时候,接到一单货物,要通过几个子公司周转完成,但每多一次周转,就多一次重复征税。例如我们公司在全国有200多个网点,每天都有成千上百条线路在运行。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元。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埋单。

  而这样的“隐形税”,在任何的“税负指数”计算公式里都难以得到体现。

  ■ 居民声音

  “税负痛苦存在户籍差异”

  王先生(北漂):

  我觉得先不用跟外国人比,中国人自己的税负痛苦指数就有差异。

  作为北京的“外来务工者”,我在北京与北京本地人相比,纳税义务是平等的,但享受到的公共服务肯定是不一样的。当然,北京人可以说,你别来北京啊。如果这么回应外地人的话,那我作为外地人就只能闭嘴了。

  说到底,这是户籍制度的副产品——它增加了许多人的痛苦指数。这个“许多人”,换个称呼,就是许多“纳税人”。

  “减税不如改善社会福利”

  朱先生(深圳某外贸企业高管):

  我的薪水大约在1万元。按新个税标准计算,将比以前少交200元至300元个税。其实从个人角度上看,个税减少这么多对生活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所以与其减少个税,还不如改善社会福利。

  但对于企业来说,税负就明显较重。我过去经营过公司,税负大概占营业收入的8%-10%,这还不包括数额不定的“软打点”。

  ■ 学者观点

  “问题在于谁说了算”

  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

  在很多发达国家,征税需要通过议会批准。而国外民众之所以愿意交这么多的税,是因为他们能从财政支出中获得很大的利益,国外的财政收入大部分都用在医疗、教育、卫生等民生方面,我们感受到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利益了吗?

  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收钱和花钱,都不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解决方法,第一就是交多少税和财政收入怎么花都由民众说了算,政府必须受监督。第二,如果政府征税得不到制约,那就少收税。

  “财政支出要公开透明”

  刘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近年来GDP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带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物价上涨使相应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增长较快。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宏观税负不是很重。但老百姓普遍感受到税负的压力,这主要与国家财政支出的结构有关。

  我国财政支出的问题在于不够公开透明,对于财政支出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能够让纳税人监督。

  ■ 网友“微”观

  “民富才是真的富”

  @郭锋-金融与法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在不能制约政府权力的时候,还是少收点税吧,民富才有真正的国富。

  @施正文:我国现在共有税种19个,但真正以法律形式征收的只有3种,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而占整个税收收入40%的增值税等其他税种,都是以暂行条例来发布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蕾 冯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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