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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高铁拆迁负责人套用公款被判18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08:05 来源: 扬子晚报

  一纸假协议,套500万高铁拆迁补偿

  南京一高铁拆迁负责人用赃款投资楼市股市,还赚了100多万,东窗事发被判刑18年

  崔洁 肖水金 雒呈瑞 魏晓昕

  2008年,50岁的汤基诚被委派担任南京玄武区某村京沪高铁拆迁项目的拆迁现场负责人,他知道这是个“肥差”。面对着成百上千万的拆迁补偿款,汤基诚眼红了,他用虚假拆迁协议套取京沪高铁拆迁补偿款500余万元,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的20万元。

  2010年7月2日,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汤基诚立案侦查,同年9月8日汤基诚被依法逮捕。2011年2月17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汤基诚有期徒刑18年。 通讯员 崔洁 肖水金 雒呈瑞 本报记者 魏晓昕

  市民举报揪出狐狸尾巴!

  一企业拆迁多拿了200万补偿款 拆迁现场负责人收了20万

  2010年6月,有人向南京市检察院举报,反映玄武区某村京沪高铁拆迁项目中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接到举报后,南京市检察院十分重视,专门指定由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雨花台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对举报内容分析后,决定从举报反映的某工艺设计企业的拆迁补偿款明显高于同类地区企业的情况入手,寻找办案突破口。

  检察官找到该企业负责人林某,林某极不配合。办理此案的反贪干警张明权说。举报人在举报时提到,林某到民生银行办理拆迁补偿取款手续时,是无业人员李某陪同前往,“我们想,李某肯定与此事有瓜葛。”

  办案人员提到李某时,林某不得不说出了实情。原来,林某的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因为不满意拆迁补助一直拖着不拆迁,汤基诚在多次谈判无果后,找到了李某。无业人员李某是个“小混混”,而且与林某有一定的过节。汤基诚找到李某,就是想利用李某来要挟林某拆迁,条件是李某的违建房可以按正常拆迁房进行补助。于是,李某找到林某,要求林某尽快拆迁,并说自己认识拆迁办的人,可以以较高的价格补偿林某的企业,但要从多拿的拆迁款中拿出一部分打点拆迁人员。最终,林某拿到了比预想价格高出近200万元的补偿款,李某从中拿走100万元。

  掌握这一情况后,当晚,李某被带到检察院进行询问。在办案人员讯问攻势前,李某如实交代了从林某那儿拿到100万后,取出20万元向高铁项目拆迁现场负责人汤基诚行贿的犯罪事实。至此,狐狸的尾巴终于露了出来。

  20万受贿案牵出500万骗案!

  同一公司签一真一假两份拆迁补偿协议

  汤基诚到案后,拒不承认收贿,多次编造谎言,企图转移侦查视线。但在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承认收受李某20万元的犯罪事实。案件取得突破后,雨花台区检察院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对汤基诚负责拆迁的多家企业进行分析排查。这一排查,竟然发现了汤基诚利用虚假拆迁补偿协议,套取500万元拆迁补偿款的惊天大案。

  “当我们排查到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情况时,发现该公司竟然有两份拆迁补偿协议。”办案人员介绍说,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得知,其中一份900多万元的系公司真实的拆迁补偿协议,另一份500万元的是拆迁办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公司从未拿过这笔补偿款。当办案人员向汤基诚讯问500万补偿协议是怎么回事时,汤基诚一下子脸都白了。知道检察院已经掌握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汤基诚交代了以捏造事实签订虚假拆迁补偿协议的方式,贪污京沪高铁拆迁补偿款500万元的犯罪事实。

  假协议就是拆迁负责人一手策划

  原来,汤基诚在拆迁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不同的目的,有过用虚假的拆迁项目来骗领补偿款的行为,而且屡有成功的情况。作为拆迁办负责人,他也开始在这方面动起了心思。刚开始,他宣称街道有一些事务性的工作需要钱,想从拆迁款中"套取"一些帮助街道解决问题。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汤基诚第一步先找到了一家电子公司,并让拆迁办会计代某(另案处理)与公司负责人谈,理由变为拆迁办一些账不好处理,想通过签订一份虚假协议走账,当然会给电子公司一些好处。电子公司负责人见有利可图,当即答应了。

  于是,代某与电子公司签订了520余万元的虚假拆迁补偿合同,套取了52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在从该公司走账时,20余万元给了公司作为好处费。代某拿到500万后,汤基诚告诉代某此钱要交给街道,但不能立即给,他让代某以自己的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将钱打进银行卡中,由他保管。拿到银行卡后,汤基诚开始实行第二步计划。一方面他向街道谎称钱没有拿到,一方面他又利用与街道熟悉的便利,在街道办事时弄到了一张盖有街道印章的空白纸张。回来后,他做了一张街道已经收到500万元的证明材料,交给了会计代某。这样一来,两头都有了交待,500万元也就顺利变成了汤基诚的囊中物。

  拿赃款投资“升值”,案发后收缴了650万元

  办案人员说,汤基诚拿到500万元后,先用其中的200余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又把100余万元投入到股市中。由于汤基诚的房子是2008年购买的,到2010年时已经升值100多万元;放在股市中的钱也赚了不少。“按照规定,贪污犯罪所得孳息也应该属于犯罪所得,因此汤基诚贪污受贿总共520余万元,但收缴的赃款达到了650万元。”

  汤基诚到案后告诉办案人员,两年来他几乎夜不能寐,时刻都想着哪一天可能案发。

  “一个拆迁办负责人竟然可以很轻松地套取5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说明制度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办案人员介绍说,生活中汤基诚很俭朴,为人低调,不事张扬,但当他面对唾手可得的补偿款时,很难抵挡这样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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