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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保投入将达5 .4万亿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0-12-26 01:0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在22日举办的第七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多位与会官员和专家强调,要实现“十二五”规划中的多项强制性环保指标,“形势严峻、压力很大”。他们还畅谈到实现这一目标涉及的众多新型环境经济政策,囊括了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行政及法制约束力、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

  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向《经济参考报》指出,“十二五”环保新战场大幕已徐徐拉开。与环保部门一家发起的“大整顿”“搞突击”的“环保风暴”不同,此次“十二五”环保动员令,将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更着重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财税、金融、价格、贸易等领域政策的高度融合,环保部也将全面介入国家经济政策的顶层设计中。

  “双高”行业又现反弹砸5万亿资金力促污染物减排

  环保部副部长周建22日指出,今年上半年高耗能、高污染排放(简称“两高”)行业出现反弹,产能大幅释放,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节能减排形势已经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他强调,必须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打压“两高一资(资源消耗型)”、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

  在节能形势方面,工信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6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6%,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 .4个百分点。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速高达19.1%;化学原料及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次 之 ,增 速 达 到15.1%。尤其是今年一季度,6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12.2%,增速不降反升,比去年四季度加快2.6个百分点,升幅明显快于整体工业。

  在减排形势方面,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22日也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4项纳入“十二五”规划强制性目标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3项呈现下降趋势,但氮氧化物却上升了6%。万本太首次披露“十二五”上述污染物的实际减排量:“计入增量削减部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分别要比‘十一五’削减20 .4%、23 .9%、22 .6%和28%。”这一指标,远高于此前公布的‘双八双十’。

  为此,万本太预计,“十二五”的全国环保投入,要比“十一五”的投入至少增加1 .5倍,即5 .4万亿元 。 他 指 出 , “ 十 一 五 ” 投 入 为2 . 1 6万 亿 元 , 约 占GDP的1 .41%;但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当治污投入占G D P的1.5%-2%时才能控制污染,占G D P的2%-3%时才能改善环境质量,“还会继续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在资金投入方向上,万本太透露,“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要实施若干个重点工程。知情人士透露,其中包括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环境改善民生保障工程、农村环保惠民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人才建设工程等。

  周建则指出,“十二五”时期,饮用水、大气、土壤污染和垃圾处理问题,以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也给社会安定带来重大影响。环保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优先予以解决。

  地方政府执行不力“帽子“铐子“票子”多管齐下

  环保部一位官员在会场上向记者坦承,目前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最大的问题“不是立法滞后,而是执行不力”。该官员披露,据环保部门近几年对“血铅事件”的调查,某地铅蓄电池厂排放大量含铅气体和含重金属污水,而居民区在建厂前并未搬迁到安全范围内。“地方政府向环评机构承诺,你保证给通过环评,我保证给居民搬家,但环评通过后,搬迁承诺往往不会兑现。”他说道。

  该官员称,为解决上述问题,正在修订中的《环境保护法》,将“明晰和落实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放在8大修改重点的首位“以后个别地方政府纵容‘利税大户’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超标排污、屡罚屡犯,那就不仅是违规违纪行为,是要承担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责任的。”他说道。

  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也指出,违法成本低使得企业生产成本转移到社会环境成本中,一些违法企业更将行政罚款当作对非法排污的认可。吕克勤呼吁,将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消除其他政府部门、个人或团体对环境执法的干涉。

  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对此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创新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动力机制,要敢动地方违法领导的“帽子”,要敢扣地方违法企业家的“铐子”,要敢对地方违法企业和个人收“票子”。“这三样东西,分别是这三种人最看中的,利益相关度大了,他们才会铆足了劲儿减排。”万本太说道。

  记者另从权威渠道获悉,有关部门正寻求在修订中的《环境保护法》(简称新环保法)增加“查封、扣押企业涉嫌违法资产”的条款,扩大执法权限,根除受罚“明星企业”拒不停产、顽固排污的局面。

  此外,环保部门在“十二五”期间还考虑加大对企业排污的惩罚力度,对其“按日计罚”,每日罚金叠加,不设法定上限。专家称,如包含上述条款的新环保法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无疑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

  环境事故接连不断全面介入经济立法和政策制定

  渤海湾溢油不止、云南“铬污染”未平、恒山因过度开采“破相”令人揪心不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如果不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动刀子 ” “ 开 口 子 ” , 维 持 “ 末 端 治理”,各地频发的突发性环境公共事件将让环保部门疲于奔命。

  《 经 济 参 考 报 》 记 者 独 家 获悉,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十二五”环境经济法律和政策框架浮出水面。知情人士透露,环保部正全面介入出口、信贷、执法权等多个领域的经济立法和政策制定,并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工业全行业、农林渔牧、城乡建设等领域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分工协作、高效运作。

  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结构性减排,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主推信贷和出口两个方面的“杀手锏”。一方面,在已有4万余条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基础上,环保部将扩大向“一行三会”报送环境违法信息的范围,并在新增若干个试点省份后择机推向全国。上述信息将对违法企业的信贷审批、债券发行、股票发行等融资和再融资行为形成强有力约束。

  另一方面,环保部将继续把“双高”行业的设备、产品、工艺名录提供给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海关总署,为后者进一步取消“双高”行业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提供参考。环保部也正在和商务部研究制定《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避免中国商人造成别国、跨国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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