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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制的行为逻辑

2011年05月05日 10:42 来源:南方周末

  工信部对电信价格进行管制时,却用了“鼓励”这样的字眼,这又是很荒唐的。电信资费属于“政府定价”啊!政府怎么能“鼓励”电信企业降低资费呢?

  近日,两条关于政府价格管制的新闻,对比着看很有意思:一条是发改委官员出面解释约谈企业稳定价格的事,一条是工信部今后要抓的5项工作中有一项是“鼓励电信企业降低资费”。

  物价真是个大问题。民众收入增长缓慢,物价却噌噌地见风就涨,官方统计CPI已经超过5%了,我们老百姓日常生活感觉还远远不止,所以政府关心民生关注物价是应该的。

  但问题在于,哪些物价该管,哪些物价不该管?政府管制物价的界限是否清晰,使用的手段是否合适?观察近年来的价格管制普遍状况,不客气地说,基本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该动用行政手段的不动用行政手段,该让市场调节的政府却又去插手——完全把事情搞拧巴了。

  我们老强调说“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市场怎么配置资源呢?价格无疑是最重要的市场信号:价格上升意味着供不应求,利润率高,自然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这个行业,从而增加供给,使价格下降;价格下降意味着供过于求,利润率降低,迫使企业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或者破产倒闭,部分资本退出。只要市场是个充分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市场的调节就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既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实现,也能保证资本的权益实现。

  正是在这种基本思路指导下,我们早在1997年就制定了价格法,其中规定: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制定了《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日化、乳制品、方便面、酒类等产品属于“市场调节价”,即企业自主定价;而电信资费,属于“政府定价”;原油、成品油等,则属于“政府指导价”——那,问题就来了:

  政府部门“约谈”企业,是不是在干涉企业的定价自主权?是在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虽然有关部门自我辩解说是“引导企业更好地行使定价权”,但这实在是很荒唐可笑的:政府认为自己比企业掌握更多市场信息吗?比业内企业更懂市场吗?别说这些小得不起眼(当然也可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但在管理者眼里,哪种商品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呢?)的产品政府不可能有足够信息,把握不住市场,就是那些重要的国计民生产品或服务,政府管理部门还弄得一塌糊涂呢!电力供求够大的了吧,也是政府控制的吧,还搞得不清不楚,不是多了就是少了,严控上马电站导致很多省市缺电,电力价格也一直被诟病,怎么就能自信在日化、方便面这样的产品市场上比业内企业了解的信息还多呢?

  众多药品价格也是政府定价/指导价,一样搞得民怨沸腾,而那些药品的定价,比日化、方便面更重要,市场信息相对也更容易把握,居然还是管不好,凭什么自信对那些应该市场调节的产品就有能力(且不说有没有这个权力)去干预呢?政府部门如果真有这样的能力管制日化之类产品的价格,先把政府定价产品管好行不行?

  与之相对照,工信部对电信价格进行管制时,却用了“鼓励”这样的字眼,这又是很荒唐的。电信资费属于“政府定价”啊!政府怎么能“鼓励”电信企业降低资费呢?让垄断国企自己割肉,亏工信部想得出来!

  电信资费居高不下,以我们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却要承受比发达国家高得多的电信服务价格,消费者怨声载道,政府部门不是不知,为什么不把电信资费降下来?谁都知道电信资费过高的根源在于垄断,并且是电信、移动几大国企的行政性寡头垄断,价格高低本不该由他们说了算,成本多少也不能听他们一面之词,而必须进行消费者听证、由政府部门决定,怎么却成了政府“鼓励电信企业降低资费”呢?

  电信资费过高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水平,提高了全社会的运行成本,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和效率损失,如果政府不能把电信行业完全放开进行自由竟争,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那么就该把这个行业、把这几家垄断企业管好!政府把权揽过来,市场不开放,却又放任垄断企业肆虐,该管的不管,政府是不是有渎职之嫌?

  同样的还有原油成品油价格。如果完全放开了原油成品油市场,本来可以不用政府进行价格管制而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现在的原油成品油市场,实际是寡头垄断的,生产、进口、出口、批发乃至零售,基本掌握在几大巨头手里,再加上原油成品油的重要地位(这其实又是站不住脚的理由,原油成品油在有些国家甚至比在我国地位还重要,也没实行政府价格管制),所以实行了政府指导价。

  这种指导价,虽然也建立了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机制,但由于寡头垄断以及央企背景,导致这种价格机制有致命缺陷,操作中问题多多,在国际市场让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在国内市场让消费者蒙受重大损失,已屡遭诟病和质疑。但有关部门还是一意孤行,只说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而不愿改革造成这种困境的管理和经营体制。

  政府价格管制之所以搞得如此拧巴,当然也有其内在的行为逻辑。表面看来,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思路在作祟,不相信市场,有法律也不愿意遵守,还是迷信行政手段最有效;但其背后,却是权力和垄断利益。不能不说,这种权力和垄断形成的利益链条和利益集团,才是我国今后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根本障碍。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上一页1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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