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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银行业5216.4亿元支持汶川重建

2011年05月11日 00:48 来源:一财网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汶川地震三周年全国银行业支持灾后重见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截至2011年3月末,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灾后恢复重建授信总额6569.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216.4亿元。

  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灾区银行业累计发放基础设施贷款1512.9亿元,产业重建贷款1307.6亿元,城镇建设贷款872亿元,涉农贷款1035.7亿元,公共服务贷款124.8亿元。

  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姜丽明称,在市场准入上,银监会建立绿色通道,增加灾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标,放宽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限制。

  截至2011年3月末,中外资银行相继在地震灾区新设分支机构3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1家。

  在贷款政策上,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及时做好展期安排,实行在一定期限内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四不”政策。截至2011年3月末,享受“四不”政策的个人客户和法人客户分别为37.2万户和1703户,金额分别为98.5亿元和245.6亿元。

  此外,银监会协调推动放宽了呆账核销条件和权限。截至2011年3月末,地震灾区银行共减免因灾形成不良贷款44.9亿元,核销因灾形成不良贷款12.3亿元。

  税收方面,银监会推动免征了农村信用社所得税,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和宁夏等6地汶川地震灾区农信社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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