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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润财富报告成中国财富风云指向标

2011年05月11日 22:52 来源:《中国总会计师》杂志

  3月29日:北京市政府公布2011年的房价控制目标

  3月29日,北京市政府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全市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此前,包括上海、海口、兰州在内的近40个城市,已按照国务院在年初出台的“新国八条”要求,在一季度相继公布房价涨幅目标。

  本刊声音:毋庸讳言,“限购令”是以限制民众部分权利为代价的。问题是,当民众让渡了部分权利之后,政府又当何为?如果民众购房的权利被限制,而房价却降不下来甚至还要继续“飞”,怎能对得起“限购令”和民众的权利让渡?现在,该由地方政府“牺牲”一些收入、“牺牲”一些GDP政绩来平抑房价了。岂能只要求民众作出“牺牲”,自己却敷衍塞责呢?

  4月6日: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查处网店侵权案件

  按照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派出督查组,查处了淘宝、易趣等一批电子商务和网站购物领域的重点案件。

  本刊声音:网购已经成为当代消费者不可或缺的购物方式。但网上交易平台在防范假货以及防止商家恶意欺诈问题上应承担何种监管责任,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此次商务部联合工商总局的突击排查确实起到了有效监管与严厉查处的作用。但是,网络平台更应该扮演好监管的角色,而不应只是扮演交易平台,否则将成为不法商家的“共谋”。

  4月12日:2011胡润财富报告出炉

  胡润研究院和群邑智库联合公布的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千万富豪人数已达96万人,相比去年增长7.9%,其中包括6万个亿万富豪,比去年增长9.1%。从地方上来看,北京拥有富豪人数最多,其次为广东和上海。此外,千万富豪主要分为企业主、炒房者、职业股民和金领四类,而其中房地产仍是主要投资方向。

  本刊声音:胡润财富报告已成为当今中国财富风云的指向标。报告虽未公布数据来源,亦缺乏政府的证实,但其反映出中国富豪群体的膨胀化,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房价的催化效果。胡润甚至表示,调查数据集中于“阳光富豪”,那么“隐形富豪”又有多少呢?诚然,当代中国已衍生出一个阵容庞大的“财富高端部落”,然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与贫富差距的悬殊更是这份报告中一个隐而不彰的事实。

  4月13日:购买注会正版教材与考生诚信挂钩

  中央电视台、《新京报》等各大媒体劲爆,有关单位要求注会考试考生购买正版教材作为防盗版的一项工作,考试教材出版社向考生发邮件,称将买正版教材行为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本刊声音:这项规定究竟是行政命令,道德警示,抑或是考试要求?相关部门从道德高度发出的购买教材的要求不就给部分考生添加了经济负担吗?有关权力机构与出版社的联同协作虽然是知识产权保护行为,却在不经意间,可能会造成市场的垄断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4月13日:全国工商联商会倡议不涨价

  全国工商联联合旗下各个商会发布了一份倡议书,叫做“保供应、稳物价、促和谐”倡议书,所发出的承诺和倡议主要包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努力做到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同时要求各个商会加强价格自律,不哄抬物价,不利用非法手段垄断进货渠道和批发价格。

  本刊声音:此倡议书目的在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供应,为国家分忧稳物价。在此政策的压力下,商家很可能会采取减量不减价等隐形减价措施为自己牟利,那么工商联又当如何稳物价?此外,此倡议书虽为“倡议”,实则行政命令,且不论商家是否会“听话”,单凭这份高调的倡议书就深刻揭示了我国市场经济的“人治”特点。《反垄断法》明确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价格垄断行为,工商联的要求商会“不涨价”的倡议,不就是要求经营者限制价格水平吗?工商联认为约定涨价是价格联盟,那么“不涨价”的倡议就不是价格联盟吗?

  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开“三公”经费

  科技部公开“三公”经费:2011年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科技部则成为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开“三公”支出预算的单位。

  本刊声音:多个中央部门自去年起开始“晒账本”,但民众更关心“三公”经费。毋庸赘言,纳税人的血汗钱往往被官员拿去挥霍,但“阳光化”的部门预算收支明细表却公然地把“三公”经费“去透明化”。科技部长万钢乃致公党主席,他引领自己执掌的科技部拉开“三公”经费公开化的序幕。虽然科技部“吃螃蟹”的举措备受赞赏,我们却不禁要问:执政党党员执掌的中央部委群体何时公开这一敏感的数据?“其他支出”何时能从预算条目中消失?中央机关下还有省级单位,更有不计其数的基层单位,他们何时向公众公开预算明细?另一方面,即使有一天所有部门的“三公”经费完全透明化,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又当如何评判呢?

  4月18日:国资委公布《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并颁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该项文件从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处罚,从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机制、细化指导和监督的具体事项以及指导监督的方式与途径等三个方面对此项工作进行规定。这是国资委自成立以来,对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因而备受关注。

  本刊声音:依法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是国资委系统的一项法定职责。“十二五”期间,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工作尤为关键,因此这项文件对于坚持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原则,保障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具有指导性的意义。政企分开、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只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国资委的这份文件则能够帮助中央政府提升资产监管的治理能力,为其他部门树立榜样。

  4月20日:个人所得税需要动态调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初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为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并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税负,决策部门拟将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调整为3000元,税率结构调整为7级累进税率。

  本刊声音:此次个税调整是近五年内第三次提高工资费用扣除标准,全面地考虑到了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了一定的纳税人口和覆盖面,更有利于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但是在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专家提出的“以5000元为起税标准”的建议却未被采纳,这与社会原先的预期存在不少差距。鉴于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与社会稳定联系紧密,相关政策设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个税调整的时间表,使公众在知情的前提下,行使自身参与公共决策与监督的权利。虽然该修正案使3000元以下的收入者松了口气,但决策部门是否需要加大力度将决策理由及目标向社会公开作出说明,并真正做到让代表人民的人大常委审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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