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从化楼盘限价细则出台 备案价上涨超10%要打回

2011年05月12日 03:15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从化市楼市“限价”细则已正式出台:2011年的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公寓和非公寓两类分别控制。

  记者昨日了解到,从化楼盘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申报两类住房的备案价格上涨幅度高于10%的,将作退件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因特殊情况仍坚持申报价格上涨幅度高于10%的,应书面陈述理由及价格构成(含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建造成本、销售税费等),经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查勘并集体研究讨论后,报从化市政府审定。

  重点控制公寓类住房涨幅

  上月从化曾因研究新政房价“限价”细则,暂停发放楼盘预售证。记者了解到,从化市楼市“限价”细则已正式出台: 2011年的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公寓和非公寓两类分别控制。即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中公寓类和非公寓类的涨幅均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重点控制公寓类住房涨幅。开发商在申请楼盘预售时,要根据售卖住宅类型进行房价申报。

  据介绍,从化去年共成交4174套,成交均价为6678.24元/平方米;今年截至4月13日,成交数据为1998套,成交量比去年同比要高,仅4个月左右就成交量差不多是去年一半,说明广州限购后确实有些需求转移到从化。数据还显示,2010年从化公寓均价为5713元/平方米,但到4月份今年区域均价已经达到6227元/平方米。

  备案房价涨幅高于10%的退件

  今后,从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开盘预售,要以本楼盘2010年一手住宅两类住房销售均价为基础制定2011年度的销售方案,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原则上不得高于10%。如果本楼盘2010年没有销售项目的,参考同一区、同一类型楼盘2010年度两类住房销售均价设定控制涨幅。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申报两类住房的备案价格上涨幅度高于10%的,从化市国土房管局将作退件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因特殊情况仍坚持申报价格上涨幅度高于10%的,应书面陈述理由及价格构成,研究讨论后报市政府审定。

  每月召开例会研究调控措施

  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将该楼盘全部单元的申报价格送从化市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上传到局网站公示,在商品房预售证书上链接预售价格表,同时送交易登记所备案。销售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以低于备案的价格销售。对在2011年4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销售完毕的楼盘,须将预售方案重新报备案。在出具书面通知后仍不申报的,不得进行销售。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当月房地产销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下一阶段的调控措施。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