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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午餐”与不幸的“精神病人”

2011年05月12日 07:43 来源:时代周报

  本期主持人 张敬婕

  现代社会已达成了基本共识—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自由、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而这种权利的存在是天然合法的,是不容任何权力和个人来侵犯的,这种权利的获得,需要建设一个公正、有序、积极的公众社会。

  食品危机不在于媒体报道

  看惯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国人,这周终于迎来了一系列快慰人心的信息,农业部近期发布消息:蔬菜畜禽产品合格率超95%;近期将针对蔬菜农残超标、兽药、生鲜乳违禁物质、水产品禁用药物、假劣农资、“瘦肉精”等发起6项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网、新华网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七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京华时报》 5月4日)

  政府对食品领域的整治力度明显加大,但根除食品问题却不是一夕之功。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通报去年本市各类场所及食品行业的卫生监督及处罚情况,凉拌菜类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仅75%。(《京华时报》 5月6日)杭州蔬菜制品存在硫磺熏制,海带、莴苣干等非法使用了一些添加剂。(新华网 5月4日)江苏宿迁查处用工业碱等非食品添加剂泡制水发品、皮肚的现象,查获相关产品约1000公斤。工业碱有导致胃溃疡和致癌的风险。(《扬子晚报》5月10日)

  而我们日常食用的食品中,近九成含有多种添加剂,每个成人每天要吃进八九十种添加剂。法律法规滞后、检测标准不全、部门职责不清是造成顽疾未解的重要原因。(人民网 5月9日)重庆查获数千只被灌重晶石粉增重的活鸡,重晶石粉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钻井泥浆的加重剂等。食用了如此活鸡,对人体健康将造成何种损害专家称“尚不明确”。(中新网 5月9日)

  有官员称食品安全问题是被媒体放大了,请老百姓不要恐慌。(新华社5月7日)针对类似的信息该不该报道,报道深度如何,今时今日的媒体似已形成共识。其实,有可能产生恐慌的更多不在媒体报道的内容,而在于媒体不报道的内容。没有人欢迎天天歌舞升平,大家需要揭露更多不安全、不合理、不健康的信息,从而加以防范。毕竟,知情权和监督权早已深入民心。

  缴不起的“社会抚养费”

  谈到知识权和监督权的问题,最近湖南邵阳“邵氏弃儿”事件震惊了全国。据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报道,仅仅因欠缴“社会抚养费”,数以十计的邵阳儿童被强行抱离生父母、养父母,被计生部门统一改姓“邵”送进福利院,有的被远渡重洋送到国外。(财新网、深圳新闻网、四川在线 5月9日)

  这一事件给我们太多的愤怒与不解:如此暴行的实施者竟来自公权力机构及其干部;执法者公然违法;福利机构以违法手段“骗福利”;非法生养的儿童权益难保障;此类事件最早竟可追溯至2002年;名曰“被弃”,实为“被抢”。多少个家庭有苦难言;计生部门和福利部门的被采访者都会说一句话,“我们都是按照政策规定来办的”!

  尽管邵阳市成立了彻查组对新闻报道所提及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但受关注的不仅仅是一个调查的结果,还有那些被抢走的孩子的命运、被抢走孩子的家庭的遭遇,以及类似的事件是否能够就此打住。非法生养之过不在孩子,即使是非法生养的孩子也有权利。

  孩子们的受教育权同样不应因为户籍差异而有所损。北京市教委接连发布消息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借读将比以往更容易,所需提供的证明也从“五证”减少为“两证”,京籍和非京籍学生都遵照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北京晚报》 5月6日),且同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京华时报》 5月8日)

  贫困的学童有“幸福午餐”的权利。由500位传媒人发起的“免费午餐”项目得到了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的支持,倡议爱心人士每天捐赠3元钱,为贫困学童提供免费午餐。目前,全国已有七所小学的免费午餐开餐。(《京华时报》 5月9日)

  程序正义破解“被精神病”

  享用安全食品的权利、受教育权、生存权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公民权,而与之同样重要的是精神上的独立,以及免于恐惧的自由。5月5日,《华尔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在走向低智商社会吗?》的文章,(5月5日《华尔街日报》)迅即,作者提出的这一问题在国内引起热议,联想到最近国内发生的多起“被精神病”案,“低智商社会”与“被精神病”究竟孰为因、孰为果,还真是一个说不清的话题。

  5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士郭俊梅诉单位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郭俊梅胜诉,设置陷阱使其成为精神病患者的院方被判道歉、赔偿。(5月10日《京华时报》)这一事件与判决,让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媒体热议并深感愤怒的“被精神病”现象看到一丝曙光,并更加坚定了媒体与一些人士开出的药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中国社会的“被精神病”问题。

  而面对法院判决不彻底和此案中精神病医生的回避态度与相关医院的辩解,媒体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精神疾病判定者及其行业的职业伦理操守上面,拷问此类事件中精神病医生的滥权问题,追问这些医生的道德与法律责任,特别是为泛滥公权力凌虐个体背书之恶。更是提出要设立主诊医生回避、设置独立或第三方复核等措施。(5月11日《南方都市报》)如果再加上此前为精神疾病患者收容救治立法、保护病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严格尊重亲属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对于律师介入救助也应当给予有力保障等改进对策,几乎已经为解决这一社会痼疾想尽了一切办法。

  不过如果跳出来看看,这似乎是一场“游戏”。对阵双方都知道,无论护士还是消防员,实际上都是正常人,最多是过分较真,用“明规则”(法律)对抗“潜规则”,以个体之力对抗单位乃至政府的某些不义行为,执着于“讨个说法”,而所谓“精神病”云云不过是整人的手段。但是这些东西自然无法明言,于是,大家都围着精神病打转,用口水笔墨浇灌之。无论博弈结果如何,这次系列“被精神病”事件的曝光与讨论,显示出以程序正义推动社会进步的路径在当下有效,这于媒体和公众而言,恐怕是最有价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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