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02:3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邓聿文
近年来,随着预算民主化的推进,从中央到地方,预算公开的力度也在加大,这是一种进步。但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看一个政府是否乱花钱,“三公”消费是最好的镜照。从政府履职和运转角度而言,是需要一定的“三公”支出的。如果这个支出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哪怕因此多花一点,公众应该都不会有意见,至少不会有很大意见。但目前的“三公”消费,很多与政府的履职并没有多少关系,纯粹用于政府部门自身的“非生产性”消费,用于工作人员的个人福利。以科技部为例,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三项经费的预算,2011年为4018.72万元,占了部门预算的很大一块。公众自然就会追问,花这么多钱买车、出国,有什么作用?这或许是政府部门不敢公开“三公”支出的原因。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及部委公开“三公”支出,并要求地方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 “三公”经费,这在预算公开的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现在对我们来说,关键是要防止部门及地方在预算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上做手脚,使公开起到实实在在的监督作用,这就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预算公开的制度和程序;二是预算公开后,对所存之问题要有切实地改进。
某种程度上,后者更重要。因为预算公开的目的,不仅是让公众知道政府是怎么花钱的,更要通过公开促使政府改进预算中的问题,遏制政府乱花钱。如果在公开后,政府该怎么花钱还怎么花,公开也就徒有其表。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目前政府权力还很大的情况下,政府如果对预算中存在的问题不改进,公众也徒呼奈何。这并非没有可能。每年的审计都会审出一串问题,但最后得到落实整改的只是一少部分,以致一些部门年年重复同样的问题。其实,预算公开在改进问题上也出现了这样的苗头。比如去年广州市本级政府的预算公开后,人们发现市属几家幼儿园竟然用掉了6000多万元的财政收入,虽然广州市有关部门对质疑进行了回应,但问题并未得到改进,今年这几家幼儿园还是照样获得政府巨额的财政补贴。
因此,要通过预算公开切实管住政府乱花钱的毛病,须在预算公开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报告、审查、听证、审计、评估、问责和处罚制度,并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形成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构建人大、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为此,需要尽快启动《预算法》的修改工作,将预算管理监督各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提高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做到以法治财,减少行政干预,特别是要加强预算法的处罚功能,使预算法成为能真正实施和违法后追究责任的法律。只公开而不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三公”消费是难以遏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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