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05:28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程瑞华
“民间资本”,人们对这四个字可谓耳熟能详。1998年,当开放的中国首次遭遇外部经济危机侵袭的时候,如何启动“民间投资”就已经成为经济界讨论的话题。随着相关限制的放开和优惠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民间资本日益活跃。
央行日前发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作为民间资本,其在经济社会中直接融资占比明显上升,为2002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分别为10.9%和3.7%,同比分别提高4.9个和1.0个百分点。
银监会日前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通股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达到20%和45%,同比大幅提高。这充分说明,民间资本已顺利成为银行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36条”)颁布以来,民间投资领域逐步拓宽。在金融领域,政策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为贯彻“国36条”,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并购重组加快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风险化解。民间资本中的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一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股本总额的比例由10%放宽至20%。
与国务院2005年8月12日印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6条”)相比,“国36条”要求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有所扩充,开放的措施也更加具体,显示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心。
以金融领域为例,5年前出台的“36条”就提出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其中包括“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目前,全国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中国民生银行总股本中的民营股本占比为70.03%,深圳发展银行总股本中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占比为72.43%。112家城市商业银行中绝大部分有民营企业参股,参股比例已占到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的30%以上。民间资本入股商业银行,参与重组、改造和化解风险,已使中小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并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作为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十五年的发展历史正是民间资本入股商业银行的写照。
而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民间资本早已占据了主导地位。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已开业的349家村镇银行的股权构成里,除了发起行外,其余股份几乎全部为民间资本。现在民间资本在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中已经占到93%,处于主导地位。这些村镇银行遍布全国,极大地改善了乡镇缺少金融服务机构的现状,也使农村信用社的高风险逐步得到化解。对于谈论已久的“三农”问题和乡镇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民间资本参与改造成立村镇银行无疑是一剂良方。
应当说,民营经济在过去五年保持了较快发展,企业数量和资金规模均保持较高增速。目前,国内的民营企业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民营经济缴纳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近50%,民营经济提供了全国75%的就业岗位。由此不难看出,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最具有经济活力、且增长最快的经济成分。
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级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广大中小企业的关注度远远胜于以往,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原由国家垄断的行业,这不仅能提高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为整个经济刺激计划增加砝码,更重要的是,它将激起整个经济的效率和活力。
“十二五”期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将向广度和深度拓展,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必然向推动转方式、保民生方面倾斜。
如今,振兴经济的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已在逐步实施中,其实施过程中更多需要的是民间资本的有力跟进,有理由相信,民间投资开创新时代的又一难得机遇正在我们面前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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