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9日 12:12 来源:一财网
2010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9号文件精神,按照2010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展,部分关键性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1 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股指期货平稳上市。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超短期融资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陆续推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了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的挂牌交易。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启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探索在上海设立保险交易所的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论证并推进。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跨境ETF产品上市、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的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探索建立全国性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取得积极进展。上海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健全,规模明显提升,功能逐步增强。2010年,上海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达38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3.88%。
2 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截至2010年12月底,累计结算量达743亿元,为全国扩大试点摸索了经验。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批准上海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由首批92家增加到16380家。积极推动了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人民币对外担保以及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等三类机构获准运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综合保税区企业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洋山保税港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保税区租赁项目子公司试点陆续启动。率先开展了外资法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试点,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了债券融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扩大,试点机构增至4家,网点增至20个。
3 金融机构聚集和发展态势良好
截至2010年12月底,上海已集聚1049家金融机构,全年新增80家金融机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挂牌运营。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银行票据中心正式落户上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沪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带动涉外航运保险业务集聚上海。中国再保险(集团)、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入驻上海工作稳步推进。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启动,上海共有5家公司获得试点资格,占全国11家的45%(其中首批有3家,占全国首批6家公司的5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继设立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推动在沪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公司扩大业务范围,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和第一家合伙制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批复开展网上基金销售业务。支持货币经纪公司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取得积极进展。
4 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金融服务中小企业、“三农”、文化产业等金融工作,研究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有效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张江、杨浦、漕河泾等市级高科技园区开展了银行、风险投资、高科技企业与园区“3+1”投贷联盟合作试点,浦发银行、上海农商行分别成立了专门从事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支行和事业部服务中心。闵行区企业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市经信委和闵行区政府分别对评级、担保费用给予了补贴。2010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上海分公司共为108家企业提供了保单融资。小企业信贷网络服务平台投入运行,已有46家企业登陆平台。推动并购贷款业务发展,共计发放并购贷款36笔,贷款金额约100亿元,并购金额约400亿元。201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在市郊大型居住社区等地新建1000台银联ATM机”圆满完成,到2010年11月底,共布放1006台,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任务。航运金融服务显著改善,海外市场推出了首笔基于新版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的集装箱运费掉期协议交易,航运金融研究所成立。
5 金融国资国企改革继续深化
完成市属金融国资委托监管协议的签署工作;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市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市属金融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市属金融企业国资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市属金融企业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市属金融企业明确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进一步推进市属金融国资国企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组上市,如协调推进上海银行上市等工作;积极推进市属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
6 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稳步推进上海金融业发展区域规划,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委托编制了《上海市金融集聚区布局规划》初稿。陆家嘴金融城四至范围扩容至整个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外滩金融功能向南延伸形成金融集聚带。基本形成三级金融审判机构网络体系,在高、中院及浦东、黄浦、杨浦、卢湾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其余14家基层法院建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合议庭。完善金融审判集中管辖机制,加强金融案件数据统计分析,组建金融案件审判专家和人才库,确保金融案件的集中、有效审理和执法统一。落实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免征营业税政策。开展了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税收制度、国际航运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税收优惠试点、促进进出口企业在上海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等税收问题的研究。完成了首次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沪港、沪台金融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完成了首次上海金融人才奖的评奖等有关工作。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签署了《关于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备忘录》,双方召开了沪港金融合作第一次会议。4家在沪商业银行获准试点办理新台币现钞与人民币双向兑换业务,国泰世华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台湾土地银行等3家台资银行在沪开设了分行。召开了上海市金融法制联席会议筹备会议,成立了上海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形成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合力,确保了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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