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0日 10:45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5月19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4次部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至此,“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确定。
会议认为,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决定了资源约束将长期存在,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资源刚性需求的持续增长导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国土资源管理发展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和全球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利用国外资源的风险和难度加大,“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既面临着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
会议明确,“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以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主线,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实行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统筹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会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提升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能力,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增强地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海洋资源保障能力、提升测绘公共服务能力;要强化国土资源保护,严格保护耕地、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权益维护、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要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积极发展绿色矿业;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综合整治,编制实施国土规划;要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机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深化地质找矿新机制、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推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完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支持体系、推进国土资源卫星应用体系建设、培育发展资源新兴产业、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国际合作;要积极实施国土资源领域重大工程,包括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地质矿产保障、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国土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信息化等工程。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要注意结合经济布局、产业结构、人口密度的数据,确定差别化管理具体内容;要按照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坚持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保证生计的要求,不断完善征地制度;要积极推进非常规能源、清洁能源调查评价;要结合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培育和推出一批地勘企业、企业家典型,引导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要进一步充实、完善、调整、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抓紧编制上级规划确定的专项规划。会议强调,要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保障规划的实施。
会议原则通过《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决定结合会议意见修改后颁发。
会后,徐绍史主持召开了第14次部长办公会以及第13次部党组会议,分别研究了有关事宜。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徐德明,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出席会议。部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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