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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中国将更加注重金融监管市场化导向

2011年05月20日 13:13 来源:财新网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表示,行政干预造成金融机构效益低下,市场化将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导向

  【财新网】(记者 于达维)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更加注重金融监管的市场化导向,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同时市场化也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导向。

  5月20日,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行政干预造成金融机构效益低下,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走向需要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市场化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导向。

  他说,此前爆发的爱尔兰主权债务危机给中国敲响了警钟,2008年爱尔兰房地产泡沫破灭后,爱尔兰商业银行面临亏损,政府背负巨额债务,引发债务危机。对此,我们要引以为戒,积极构筑市场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财政化而引发的危机。

  展望“十二五”,他说,中国金融面临新的机遇和新挑战,各种不稳定因素始终影响经济的恢复和增长,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各国都在经历全球流动性过剩所带来的大宗商品涨价和大规模的热钱流动,中东、北非的局势动荡和日本的强烈地震同样给世界经济带来不确定性。

  从国内形势看,逆通胀和稳增长、应对外部冲击和内在转型需求等问题相互交织,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存在。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十二五”的金融工作应重点把握四项原则。

  第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正处于结构转型的转折点上,只有成功转型才能实现下一时期的持续稳定增长。在这一关键阶段,应充分发挥财政手段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支持结构调整。

  第二,更加注重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财政政策侧重于调结构,金融政策侧重于调总量,两者各有优势,互为补充,能够有效地放大政策执行效果。

  第三,更加注重金融监管的市场化导向,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同时市场化也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导向。

  第四,更加注重以国际化视野推动金融工作,优化金融机构的境外布局,保障金融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在遵循上述四项原则的基础上,“十二五”时期财政金融各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四项。

  首先,要综合应用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其次,新时期的财政金融工作应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切入点,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和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公司加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使农户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得到技术、市场以及信息方面的服务,逐步化解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提高“三农”自我造血功能。

  第三,为尽快使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解决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逐步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最后,继续纵深推进重点国有机构改革,推动建立“形神兼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理顺委托代理关系,从体制、机制入手,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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