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6日 04:40 来源:济南时报
时报5月25日讯 (记者黄强)“把济南建设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25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出台意见,到2020年,要把济南市建成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
2020年,济南要成金融强市
目前,济南市已成为京津以南、沪宁以北、西安以东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业资产规模最大、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具备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础和条件。为此,省政府提出,到2015年末,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要力争达到3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左右。
同时,济南市金融业发展水平也要全面提升。到2015年末,济南市金融业增加值要达到75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
到2020年,要把济南市建成机构汇聚、人才集中、功能健全、交易发达、总量较大、对周边地区辐射力强的金融强市,使济南市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机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金融市场建设将获政策支持
在功能定位上,省政府提出,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要发展成为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和监管中心聚集地及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成为承接京津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辐射的区域核心,具备支撑和带动全省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集聚和辐射功能。
在区域定位上,作为黄河中下游地区和环渤海南翼重要的金融聚集区,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要以济南金融核心区为基地,以省会城市群为支撑,以带动全省金融业发展为重点,辐射周边省份相邻地区。
省政府要求,济南市要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提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资金投入计划,逐步加大对金融中心相关建设的投入。省里对金融市场建设、金融机构落户、金融人才引进等给予积极支持。同时,把济南市金融功能区建设项目纳入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在资金支持、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济南市要提出具体的金融中心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和金融招商计划,并把金融核心区建设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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