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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奖评委受贿 清华教授传谣

2011年05月26日 06:57 来源: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喻盈 发自北京

  近日,曾因主张网络实名制而闻名一时的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再一次成为舆论焦点。

  5月16日,他在微博(http://weibo.com)上贴出一条未注明来源的信息:“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马悦然收受中国内地作家张一一60万美金‘翻译定金’,导致诺贝尔文学奖110年来面临最大信任危机,其权威性和公正性遭遇空前挑战和质疑。据外媒报道,张以请马悦然将他的三个作品翻译成瑞典文字为名,一次性支付‘翻译定金’60万美金,并承诺对其他的诺奖评委进行公关。”

  当日这则“耸动”消息被转发近200次,引起网友关于“诺贝尔奖潜规则”的讨论。但也有熟悉“张一一”这个名字的网友产生质疑:惯于自我炒作,制造过“向李湘求婚”、“整容成莎士比亚”、“曹雪芹是女人”等娱乐事件、不实消息的张一一,是否又在故技重演?

  87岁、远在瑞典的汉学家马悦然(Goran Malmqvist),迅速做出了回应。他致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的第一封公开信被发布于妻子陈文芬的博客,并经由网络、平媒广泛转载。马悦然在信中说“我非常惊讶一座原来很有声誉的中国大学清华大学的教授竟然可以伪造谣言”,“我唯一的解释是×教授兼副院长完全缺乏道德感。可惜的是他这种非常卑鄙的行为会影响西方学者对清华大学的看法,也会增加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界的怀疑”。

  马悦然、陈文芬夫妇表示,从不认识张一一。

  最早报道此事的南方都市报记者试图联络李希光教授采访,他回复短信称,这条发在微博上的诺奖评委受贿消息是“摘自中国广播网”。但他并未对马悦然的公开信做出回应,只是删除了相关微博。

  5月23日,时代周报记者再次拨通李希光教授的手机,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截至发稿,记者的采访短信也未收到任何回复。有意味的是,李希光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了一篇5月20日《环球时报》英文版对于此事的报道,标题为“Writer blasted over Nobel bribe claims(作家炮轰诺贝尔奖受贿)”。该文用一半的篇幅刊登了对张一一的采访,张依然强调自己汇出60万美金试图贿赂马悦然属实,但这笔钱被中介人士骗走并没有到达马悦然之手。该文同时指出:中国广播网最初的报道宣称消息源自瑞典媒体,但并未指出具体来源。

  经过广泛搜索,记者并未在外媒发现“翻译门”的相关报道。

  马悦然的愤怒

  另一方面,马悦然、陈文芬夫妇并未停止通过各种方式公开表达自己对此事的态度。

  5月17日,马悦然正式致函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参赞张宁,实名指控李希光教授,并附上致顾秉林校长的公开信。他对张宁表示:“最叫我惊讶的是一位清华大学教授兼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的主任李希光在他自己的微博会传达小骗子张一一的非常可笑的谣言。这种卑鄙的行为无疑叫原来很有声望的清华大学为天下笑。”

  5月18日,马悦然发表致清华校长的第二封公开信,该信对李希光的谴责更加严厉,称其“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学术良心”。马悦然除了附上一段以“李微博”之名嘲讽李希光“创造新闻”的微小说,还写道:“起初我把这事当作一种非常可笑的游戏。可是我得知李希光教授利用官方的中国广播网传达小骗子张一一的谣言之后,我决定从今天起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的大使馆绝交。我这个决定对中国官方当然算不了什么,可是对我个人有重大的意义。”

  5月23日,时代周报记者收到马悦然回复的采访邮件,他说:“我给清华大学校长写信只是出于礼貌,每当我发出去一封我认为很重要的Email以后,我总是将这封信以邮寄的方式正式寄出。我不期望得到任何回复。”同时他表示,也不期望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会以任何方式维护我的利益”。

  马悦然强调,张一一对于他受贿的指责不会令他沮丧,“像这一类的诽谤我已经很习惯了”,如果没有“著名学府的李希光教授,在一个官方的渠道上散布这个谣言”,他不会对此事有任何反应。他特别澄清道:“我与中国官方和中国大使馆关系的破裂,完全不会影响我与我的中国朋友的关系,也不会影响我向西方读者推介中国文学的努力。我最近正在埋头翻译莫言的作品,在我看来他是当代最好的中文写作者之一。作为一个翻译过50多部中国文学作品的译者(译著包括中国古典、近代、现代和当代作品),我非常遗憾目前为止只有极少的中国文学被翻译成了西方语言,路还很长,我一定会继续这份重要的工作。”

  陈文芬则表示,她认为丈夫之所以致函清华大学和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是因为觉得必须“提醒你们学术是什么,而且学术的品质影响到社会的道德与伦理”。

  李希光的麻烦

  北京一位知名新闻学学者,在不愿透露姓名的情况下向时代周报坦诚了自己对“翻译门”事件的看法:“瑞典是全世界廉政制度最好的国家之一,60万美金的腐败可以说是巨案、要案了。这种事情发生在瑞典,理论上来说概率不是很大。马悦然对这一事件的反应,我觉得可以理解,因为在瑞典人看来60万美金的贪污指控已经是对声誉非常大的侮辱。马老先生年龄很大了,几十年的专业生涯怎么会以这样的方式留下污点?我认为不大可能发生。但李希光教授为什么转载这条消息,我就不得而知了。这也说明现在的新闻学院教授,懂法律的人很少,他不知道转载可能意味着什么,对法律后果不太清楚。《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虽然是针对一般的网站,但我想也适用于微博),转载、不审核信息,一旦有人起诉你侵犯名誉或其他的人格权,当然要承担后果,这个后果不一定是主要责任,也包括次要责任。”

  该学者认为,李希光教授的这次转载至少是“非常轻率的”,“你对于转载的信息涉及‘事实’而非‘观点’的部分,要有谨慎的判断,是不是权威消息来源,如果来自传统媒体,应该注明是哪个媒体刊载,如果是网上有人爆料,负责任的态度是至少在消息前面加一个‘求证’。”

  事实上,网络上对于李希光教授的新一轮“围观”,早在“翻译门”微博事件之前,已经开始。导火索是《南都周刊》一则声称李希光获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柔性引进”的报道。该报道引述称,任职清华大学的李希光教授“可以不来西政,但是论文要署西政的名”,并因此在重庆渝北区拿到一套240平方米左右的花园洋房,“按每平方米1600元的成本价一次性付清,而附近的房价在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此外,西政也会提供科研经费,“一个月拿1.5万-2万(元)是没有问题的”。

  此后教育学者熊丙奇撰文,直接质疑“柔性引进”就是典型的人才“假引进”,“本质是诈骗”。他认为这样的引进人才,是大学与“学术精英”合谋捞取现实利益,“引进人才们不过是把自己的成果‘一分为N’,到处充成果,无助于真正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或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大学生没有从这些引进人才身上得到任何教育;而大学用这些人才去攻关评审、搞定课题、大搞关系,不但败坏学术风气,而且这些‘争取’来的资源,有多少是用于真正的学术研究,值得打上问号。”

  上海《东方早报》则刊发评论《“天价教授”的自我悖反》,逐条质疑近年来李希光引发公众关注的“网络实名制”、“美国媒体妖魔化中国”观点,并指出公开称赞重庆“唱红打黑”模式的李希光“并没有贯彻‘唱红’精神,非但没有艰苦朴素,反而有‘贪图个人享受’之嫌。”。

  “柔性引进”与“翻译门”微博事件的叠加,也使李希光教授曾经担任过副院长的清华新闻与传播学院被卷入风口浪尖。但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早在2009年12月,李希光已经不再担任清华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他的工作职务也已调离新闻与传播学院。令人惊讶的是,李希光主导的“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现在已成为挂靠在清华大学医学院的一个研究机构。

  5月24日,时代周报记者登录“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网页,上面依照月份专门整理出了“李希光微博文集锦”,在4月份的集锦中,李教授有这样一条微博被“立此存照”:“专家指出,现在的媒体、网络上,逻辑错误太多。在微博上,几乎每天都遇到谣言和谎言。有人提到,太平天国造成1亿中国人死亡,这就是逻辑错误。按最大值推算,太平天国爆发时,中国总人口在4亿左右。战争毕竟男人死得多,去掉老人孩子,1亿人死亡意味着青壮年男性差不多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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