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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粽子香 今年有点贵

2011年05月31日 09: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端午粽子香今年有点贵

  访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副会长、北京稻香村食品公司副总经理池向东

  眼下正是端午时节,端午节吃粽子是我国的传统习俗,随着国家将端午节确定为“法定假日”,粽子的市场地位也随之飙升,更被广大食品商家当成了掘金的大好时机。根据2010年的市场统计来看,粽子的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大部分人都将粽子拿来作为礼品送人。据调查,市场上甚至有些礼品粽子每一个价格高达百元,而最后又低价被商家回收,变成了一种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商品流转。那么,今年国内的粽子市场是否也会如此惨淡收场呢?

  企业要幸福一定要让顾客幸福

  在日前全国工商联24家商会发出的《保供应、稳物价、促和谐倡议书》大会上,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副会长、北京稻香村食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池向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生产原材料、人工劳务费、运输费用普遍上调,是涨价的主要推手。像粽子的主要原料糯米每公斤上涨了50%,白砂糖每公斤上涨了2元,绿豆、红豆、蜜枣、小枣、栗仁、鸭蛋黄等原材料价格普遍涨了15%-20%,而莲子价格更是已经翻番了,白莲子30多元一市斤。人工成本上涨了20%-30%。”

  作为北京老字号企业,池向东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成本压力很大,但我们企业尽量采取内部消化,只对个别产品价格略做调整。同时保证粽子质量、分量不减,绝不偷工减料。一直以来,我们稻香村的粽子价格就是处于市场低价位。稻香村今年散售的小枣、豆沙粽子从去年每袋(2个260克)6元涨至8元,平均每个粽子涨了1元钱;蛋黄鲜肉粽也从每袋8元涨到了10元。”

  作为全国工商联烘焙公会副会长,池向东讲:“烘焙行业商会内部也提出倡议,呼吁广大烘焙行业的中小企业不联合、不串通涨价。企业要想幸福,一定要让顾客幸福。对于企业的品牌来讲,顾客的认可是很重要的。”

  豪华粽子观赏的多出手的少

  随着端午节的来临,“粽子大战”已在各超市、农贸市场打响。各大商超、专卖,到处弥漫着端午的气息,纷纷开辟了专场和专柜,开展各式各样的打折促销活动。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今年端午节的粽子不但馅料种类五花八门,而且包装非常精致。中秋节月饼送礼市场庞大,粽子品牌也欲效仿月饼——礼品化、高端化。几乎所有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都推出了礼盒装,而且品种繁多,包装精美,价位各异。礼盒粽子价格一般都不低于100元。礼盒粽子虽然很漂亮,可是市民似乎不怎么买账。虽然有不少市民购买粽子,但是对于那些包装豪华的粽子,往往只是观赏的多,出手的少。

  由于原材料成本有所上涨,很多种类的生活用品、食品价格也水涨船高。不少市民在选购时发现,今年端午的粽子价格比以往涨了不少。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受猪肉、绿豆、糯米和汽油柴油价格居高不下,裹粽师、促销员等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导致粽子的制作和运输成本增加,所以粽子涨价也在情理之中,今年粽子价格与去年相比普遍上涨了15%至20%。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与去年同期相比,糯米上涨30%左右,糖上涨80%左右,油上涨60%左右,再加上人员工资、运输成本及房屋租金等的增加,使得粽子的原材料总体价格上涨25%左右。记者在家乐福超市看到,今年粽子的卖价都不便宜,原来3元多一个的粽子已难觅踪影,超市生鲜区现做的粽子,以往2元钱一个,如今每个也要卖到3元。去年11-12元/斤的散装粽子今年都在14元左右。记者在味多美蛋糕店看到,一个重100克的蛋黄鲜肉粽,标注的销售价格已经达到8元。有定价权也应承担社会责任

  老字号稻香村就早早推出了各种粽子。由于去年供不应求,断货较早,稻香村厂家今年准备1500吨粽子供应端午市场,同比去年增55%。在北京稻香村食品店内,出售的粽子种类繁多,包括板栗粽子、豌豆蛋黄粽子等。另外,今年北京稻香村还推出了没有任何夹馅的白粽子。据北京稻香村的营业员介绍,这些简装粽子价格均在每斤20元以内。

  池向东认为,作为企业当然有定价之权,但是也应该有社会责任,个别的品种的价格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今年生产原材料、人工劳务费、运输费用普遍上调,是涨价的主要推手。尤其是食品业的原材料上涨的更为厉害,人工成本更是上涨了20%-30%。池向东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成本压力很大,但我们企业尽量采取内部消化,只对个别产品价格略做调整。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分量不减,绝不偷工减料。

  端午粽子涨价已成定局,原料价格的上涨比例其实还高于粽子价格的涨幅,因此虽然市场上粽子的售价提高了,但其实商家的利润还不如从前。其他的比如包装材料、人力、运输等成本的增加,也使得粽子涨价在所难免。虽然价格有所上涨,但是消费者对此表示可以接受。全国工商联烘焙公会也积极倡导会员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理性对待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不跟风搭车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利用非法手段垄断进货渠道和批发价格,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缺斤短两等手段搞价格欺诈;不以协议、决议等方式串通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以限制产量或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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