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1日 14:2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权益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以此为标志,中央地勘基金跨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结束长达4年多的试运行,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四年实践,四年探索,四年重重困难中的艰难跋涉,而今,已经为国家捧出50处大中型矿产地的中央地勘基金,终于摆脱了政策滞后的桎梏,推开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大门。回首过往,展望未来,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心情澎湃地引用了葡萄牙诗人卡蒙斯的名句:“陆地止于此,海洋始于斯”。
1、加强矿产勘查,充分体现“破解矿产资源瓶颈”的国家意志
“中央地勘基金自2006年年底启动第一批试点项目以来,已先后在26个省(区)实施了188个风险勘查项目,累计投资近19亿元,完成钻探工作量108万米,共发现大中型矿产地50处,其中,大型矿产地31处,中型矿产地19处。”5月11日,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在一次媒体座谈会上对十余家在京媒体宣布。
展开这一包括内蒙古东胜煤田、青海省治多县多彩地区铜多金属矿、青海省门源县中南沟铅锌矿等大矿的名单,人们不仅看到了中央地勘基金在煤、铀、金、铅、锌等重要矿产方面的傲人斩获,也看到了这一新生事物对缓解我国资源紧张形势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的确,国家设立地勘基金,其首要目标就是加大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从而缓解日益凸显的矿产资源供需矛盾。
提起中央地勘基金,人们必然会想到对中国地质工作意义重大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2006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发布,为沉寂多年的地质行业吹响了大发展的号角。而其中,一个新名词——地勘基金,则引起了社会的格外关注:“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而后的2006年7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同年9月,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基金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中央地勘基金项目试点工作随即展开。
“地勘基金的定位并不是投资手段,而是国家的政策调控工具,走的是‘财政预算、市场运作’的特殊之路。它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过渡色彩。”程利伟告诉记者,近十年间,我国矿产资源供应增速比前十年平均值提高0.5~1倍,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导致资源刚性需求持续增长、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有些矿产对外依存度甚至超过50%,如此严峻的现实必然要求我国要加强矿产勘查。然而,我国正处在地质勘查新旧体制转型的过渡时期,完善的勘查市场还没有建立,既不能继续按照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完全由国家投入矿产勘查,也无法完全按照市场规律依靠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开发来进行,因而,针对公共财政逐渐从商业性矿产勘查领域退出、社会资本跟进不理想的阶段性特点,政府还不能从风险勘查投资领域退出,仍需继续加大投入予以支持,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中央地勘基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投向明确——重点支持煤、铁、铜、铝、铀、钾盐等国家急需紧缺重要矿种勘查,有序开展钨、锡、锑、稀土等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矿种勘查。”据程利伟介绍,中央地勘基金实施4年多来,紧密结合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围绕 19个重点成矿区带统筹部署勘查工作,提交大型煤炭矿产地28个;新发现超大型远景铀矿带1处、大中型铀矿床6个和一批大、中型金属矿勘查基地。
“这一点,充分反映了中央地勘基金是国家意志的载体。”程利伟说。
2、分权让利,着力解决现阶段矿产开发领域的多种矛盾,促进勘查市场繁荣
许多人都注意到了中央地勘基金这样一个独有的特点:只投入前期勘查阶段,即原则上控制到普查,在发现矿产后即退出。
看起来,这是相当地费力不讨好——风险大,收益小。
熟悉地质工作特点的人都知道,矿产勘查是风险投资,包括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阶段,而就成功率而言,是越往后越高。据国际上统计的平均值,预查的成功率为0.7%,普查的成功率为5%。当然,伴随着成功率的上升,其投入产出比也将直线上扬。
为什么中央地勘基金把工作程度的范围划定在地质找矿中风险最大、最有可能血本无归的预查和普查阶段?
“地勘基金的特点就是‘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主动承担风险,兼顾各方利益,不追求收益最大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以国家之力化解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商业性勘查开发阶段,繁荣勘查市场。”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杜清坤表示,“这样的‘国家政策调控功能’,是针对现阶段我国地质勘查领域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体运行的格局初步形成,但因勘查市场尚不成熟,商业性地质工作无法与公益性地质工作有效衔接、跟进的特点而设置的。实践证明,中央地勘基金化解矿产勘查风险、拉动商业性勘查投资的作用是非凡的。”
杜清坤告诉记者,四年多来,中央地勘基金共投资合作项目115项,占项目总数的60%,直接拉动社会资本前期勘查投入5.26亿元;商业性勘查开发跟进意向踊跃,已有11个竣工项目完成基金退出和商业跟进程序,实现了二次拉动。据测算,中央地勘基金拉动商业性勘查投资的比率接近1:10。“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算,由于许多项目还未结题,无法参与统计,所以实际的拉动效果应该高于这一比例。”
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同样,在中国的矿产勘查市场,也充满了种种因不完善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基础地质工作相对薄弱、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低迷与国家需要尽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之间的矛盾;比如,在同一成矿带或同一区域内,探矿权分散、勘探者各自为政,找矿工作陷入“盲人摸象”的怪圈;再比如,跨省矿产勘查开发中的资源纠纷、监管不力导致的乱采滥挖和资源浪费问题,等等。
中央地勘基金的出现,恰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阶段勘查市场中的某些矛盾。
和谐是繁荣的基础。因此,以推动促进地质勘查市场的完善和繁荣为目标,中央地勘基金还特别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及省际纠纷地区的重要矿产勘查,通过发挥国家投资优势,为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资源有序开发、生态保护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五一前夕,中央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贵州省盘县和云南省富源县交界的富村—乐民地区煤炭勘查》项目详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而这一项目,就是国家为解决跨省资源纠纷、促进矿地和谐而专门设立的。
在云贵两省交界地区,群众因采煤私挖乱采引起的纠纷和资源浪费问题由来已久,且影响及其恶劣,以至惊动了国务院。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部党组的部署要求,实施了云贵两省交界地区煤炭勘查项目,仅用一年半的时间即完成了矿区的普查和详查工作,控制煤炭资源储量3.6亿多吨,提交了一处大型焦煤矿产地。在显著的找矿效果、投资效益,以及明确的收益分配面前,两省之间相关的资源纠纷迎刃而解。
该项目不仅为云贵两省在交界地区的煤炭矿业权设置和开发提供了依据,而且为解决跨省矿产开发纠纷、促进区域和谐发展提供了范例,被业内称为“云贵模式”。而在4年多的实践中,中央地勘基金还总结出了森林覆盖地区的“龙江模式”、生态脆弱地区的“尼雄模式”。“它们都独具基金特色,但又非常值得复制和借鉴。”杜清坤表示。
3、整装勘查、一矿变双矿,保证矿产勘查工作的科学与高效
如今,经过安徽泥河、河南嵩县、云南麻栗坡等几次重大战役闪亮成果的佐证,“整装勘查”已经成为地质找矿新机制中的核心内容。
何谓整装勘查?
就是在全国重点成矿区带,以国家紧缺矿种、找矿风险大而又具有找矿突破潜力的矿种为主,以集中成片、集中勘查的方式推进工作。
这样,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不再纠结于因探矿权设置分散而导致的勘查工作的人为割裂,可以把同一构造成矿区带上、同一构造单元的成矿集中区内的矿产勘查工作,按照地质工作的规律进行科学规划、统一部署;二是,将中央、地方、企业、地勘单位等力量组合在一起,拧成一股绳,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等诸要素,开展地质找矿工作。而这两点,对于实现国家“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发现和评价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或特大型矿产地”的迫切要求,无疑是极为有效的。
其实,早在4年多前,中央地勘基金启动之初,就在立项、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等方面,确立了与以往矿产勘查项目不同的思路——整装勘查。而4年后,当时的探索性实践也充分证明了整装勘查的威力。
“188个项目获得50个大中型矿产地,显然远远高于国际上5%的普查成功率。中央地勘基金项目能达到这样的成功率,的确是非常了不起。其中,整装勘查功不可没。”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谢承祥如此总结了整装勘查的成果。随后,他又专门谈起了曾被评为“2009年度十大找矿成果奖”的内蒙古东胜煤田勘查项目。
内蒙古东胜煤田艾来五库沟—台吉召煤炭勘查项目是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启动后的第一批试点项目之一:由柴登勘查区等6个勘查区块组成的一个整装煤田。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持有该区的6个探矿权,项目区总面积1305平方公里。项目立项之初,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合作,将6个相邻的勘查区块整合成一个大项目,完全由中央地勘基金投资勘查,并采取竞争方式确定了由内蒙古地质工程总公司牵头协调8家勘查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整装勘查、综合评价原则部署完成普查任务。
项目于2007年5月启动后,最多时集结了41台钻机同时施工,创造了近30年来我国矿产勘查大会战的新纪录。经过两年勘查施工,项目控制煤炭资源量达200.4亿吨。勘查成果表明,该煤田煤质属高热量、低灰分、低硫优质动力煤,主要含煤地层分布广泛,含煤性较好,构造简单,层位较稳定,加上项目区内交通便利,开发条件良好,是理想的特大型煤炭矿区。
之后,中央地勘基金以整装勘查为核心,在内蒙古东胜煤田艾来五库沟—台吉召煤炭勘查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战果,总共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整合了18个煤炭勘查区块,按照“统一设计、同步施工,综合评价”的思路组织“会战”。“现在,我们已控制了一处面积为3446平方公里、总资源储量500亿吨的超大型煤田。”谢承祥高兴地说。
他还透露了另一个信息:在某地区进行煤炭资源勘查的同时,中央地勘基金还创造性地实施了“煤铀兼探”,让“一矿变双矿”。即,利用煤炭普查钻孔资料开展煤层气和铀矿综合评价,发现具有超大型规模前景的可地浸砂岩型铀矿带,并控制一处中型铀矿矿床以及4个找矿靶区。
谢承祥告诉记者,煤、煤层气和铀矿等多种矿产在沉积盆地中同盆共存、富集成矿的现象普遍存在,但以往由于受各类矿种各自独立勘探和其相关学科分门别类研究的限制,对其综合勘探总体薄弱。“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在勘探阶段,我们完全可以一举两得甚至一举多得,实施多矿种的综合勘探。比如这次“煤铀兼探”的实践,就化解了找铀风险,节省了数亿元前期投入,大大提高了找矿效益。”
4、建立新机制,融入新机制,多方联动尽快实现找矿突破大目标
中央地勘基金自诞生以来,尽管在勘查成果等方面硕果累累,但却始终因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饱受争议。而这些由制度先天不足而衍生出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勘基金作用的充分发挥。
也正因为如此,自2006年设立至今,中央地勘基金一直运行得相当低调。记者几次联系采访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都获得了同样的答案:“时机未到,等相关政策的制定、修订尘埃落定后,我们自会向大家全面地介绍。”
显然,如今时机已到。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勘查项目权益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等制度,以此为标志,中央地勘基金终于驶入了制度健全、科学发展的新轨道。
“这是中央地勘基金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程利伟说。
程利伟告诉记者,新政发布之前,中央地勘基金运行的依据主要就是《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但实际上是先有《暂行办法》而后才设立了基金,而且作为一个新事物,其运行和管理没有先例可循,“无法面面俱到是必然的”。因此,这些年“相关部门一直在根据试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研究、总结,酝酿建立适合国情、适合地质工作规律、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地勘基金管理新机制”。如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了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新政——“4+1文件”,对基金项目立项、运行、成果处置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实现了基金管理全流程环环相扣、有机衔接和规范运行,而且通过加强对省级地勘基金的指导和规范,使全国的地勘基金在投向上实现互补、在行动上形成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这样多方位政策体系的建立,可谓拾遗补阙,将地勘基金推入了一个‘定位准确、体制健全、措施到位’的科学发展阶段”。
地勘基金本身就是我国地质找矿新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中期,资源的需求是持续刚性上升的。资源的稀缺性,导致矿产勘查开发在今后几年内不会削弱。以此为背景,地质工作已吹响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号角,而实现找矿突破,最重要的抓手就是建立“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在这样的情势下,作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桥梁和纽带的地勘基金,其本身的完善无疑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顺利实施也有着重要意义。
“地勘基金本身就是地质工作改革的产物,一起步就伫立于地质工作改革的最前沿,其管理全过程贯穿着破旧立新的不断探索。虽然这次的‘4+1文件’给了地勘基金相对稳定而合理的政策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再变化。我认为,我国地质勘查市场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国际、国内的各种因素还将不断影响着我国的矿产勘查形势,因此,地勘基金的管理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相信,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对地勘基金定位、作用以及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还会逐渐加深,更多创新性工作也会不断呈现。”程利伟说。
回首中央地勘基金4年多来令人瞩目的成就,记者不禁格外振奋,而又充满期待:如今,在国家大力发展地质工作的东风劲吹下,已经鼓起新机制风帆的中央地勘基金,将在地质找矿事业的大海上,迎来怎样的辉煌之旅?
中央地勘基金大事记
2006年1月20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
2006年7月13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0月18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共同成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领导小组。
2006年10月20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地勘基金管理机构“三定方案”建议稿》、《2006年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地勘基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006年10月25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06年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2日至3日 2006年中央地勘基金试点项目启动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7年5月10日 中央编办同意设立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07年9月14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三定”方案的通知》。
2007年9月25日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揭牌。
2008年8月27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西北项目监理部成立。之后,东北、华东、中南、西南项目监理部陆续挂牌并启动项目监理工作。
2008年9月18日《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印发施行。
2008年10月15日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同意,《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及《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追加投资合同书》公布试行。
2009年6月19日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基金中心印发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勘查合同书》。
2009年10月26日 《中央地勘基金持有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折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
2009年11月24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收益分配股权比例确定暂行办法》经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批准试行。
2010年2月2日 中央地勘基金中心组织实施的内蒙古东胜艾来五库沟—台吉召地区大型煤田项目被评为2009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
2010年3月12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研究决定修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出台相关配套办法。
2010年12月24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获准试用。
2011年1月25日 《2011年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
2011年3月28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2011年3月30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正式印发。
2011年4月14日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权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
2011年5月4日 《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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