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1日 03:41 来源:深圳商报
主持人:胡 蓉
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人大网公布的声明显示,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将在今日结束。截至发稿,征求意见数已超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社会关注的焦点多数集中在如何把免征额设定得更合理,从而缩小日益扩大的居民收入差距。
让23万条民意“中看也中用”
张国栋:记得2006年,国家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一个月共收到各方意见19万余条,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以来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从目前的数据来看,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的意见,不仅创下了单日10万条的新高,而且已经完全超越了2006年的劳动合同法再创纪录。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草野”者,23万条意见也。有专家表示,一个法律修正案能得到社会公众这么多的关注,有几十万之众的网友畅所欲言,这是我国立法公开化、民主化的表现,让群众充分参与到立法中来,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也是中国经济立法民主化的体现,具有里程碑意义。既然是公开征集意见,既然已经征集到23万多条意见,就该对这些意见作进一步的处理,使意见在个税法修正案中得以体现,起码有所体现。否则,征集意见就失去了意义。
让公众监督民意取舍过程
吴应海:民意征来之后,全国人大会做哪些工作?按照惯例,首先会对这些征集上来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随后,对提炼出来意见进行取舍吸纳;最后,将重新修改审定的个税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从过去一些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来看,立法者为了满足公众知情权,往往会将整理归纳后的意见情况公之于众,告诉人们大家最支持的是什么,最反对的是什么。但对于哪些意见被采纳,哪些意见没有被采纳,为什么采纳,又为什么否决,却只字不提。事实上,这些内容才是公众关注的真正焦点。
我们期望全国人大这次在处理个税案征集上来的意见时,能在民主立法上再迈上一步:不仅要将征集上来的意见整理公布,更要公开对这些意见进行取舍,甚至可以直接让民意参与其中,让公众监督取舍过程。当然,更希望全国人大能在此基础上,对各种立法过程中的民意征集活动定规立矩,让公布核心意见、公开对意见进行取舍等成为法定程序,将整个民意处理过程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以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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