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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中:中国迎来“全民养老”时代?

2011年06月02日 21:36 来源:财新网

  【背景】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会议决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 30元。

  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适时调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目前,中国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主;2009年,中国启动了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而此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推出,意味着中国建立了“全民养老”的制度框架。

  但是,每月不低于30元的参保补贴,最少只有55元的基础养老金,是否过于“寒酸”?对此,应当如何看待?

  中国社科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延中认为,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意味着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但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同时,如何确保未来基金保值增值,相当关键。

  在他看来,该项试点对保障城镇贫困居民生活有积极意义。试点之初,参保者所获财政补贴有限,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偏低,但也会因地区而异,逐渐提高。有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一起,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建立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即“新农保”)。但是,还有一些城镇居民,比如老人、非就业者等,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此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就主要针对这类群体。

  王延中指出,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两大特点: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发放“社会统筹养老金”,而城镇居民养老则由政府全额提供“基础养老金”;二、与企业职工养老强制参保不同,城镇居民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保。

  他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的人群收入偏低,经济状况不同,从制度上也设计了不同的缴费标准,个人缴费全部纳入个人账户。这一方面有利于吸引更多城镇居民参保,另一方面,对收入相对较高的参保者,也可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

  王延中指出,每人每月最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其标准与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一致,这对城镇居民而言,确实“少了点儿”。但是,这实际上相当于政府对城镇老人的补贴。同时,这只是个最低标准,各地政府可根据其财力有所提高。

  他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个人账户基金增值问题非常重要。由于基础养老金是由政府直接提供,不存在保值增值问题。但是,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基金,由政府统一管理,如果增值渠道单一,收益率较低,参保者积极性会受影响。

  王延中建议,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有关方面在确定缴费档次、参保补贴、基础养老金支付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切忌“一刀切”。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

   (财新记者 刘志洁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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