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7日 23:01 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首席记者 段海涛
7日,张裕A(000869)发布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将于14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4.0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728万股计算,派现总额高达7.38亿元。据悉,这已是张裕A连续7年实行高分红方案,7年累计分红35亿余元,成为鲁股中当之无愧的分红奶牛。
据了解,张裕A 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4.34亿元,每股收益为2.72元。按照分配方案,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股获派1.26元现金;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则在兑换成港币后支付。
资料显示,这已经是张裕A连续多年采取高分红策略:2004年度张裕A的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5元、2005年为每10股转增3股派7元、2006年每10股派8元、2007年每10股派11元、2008年每10股派12元、2009年每10股派12元。粗略计算,7年间张裕A用于分红的金额高达35亿元之巨。
另据了解,张裕A的高分红历史始于2004年,在此之前的2000-2003年度,其分配方案仅为每10股派2元、每10股派2.5元、每10股转增2股派2元、每10股转增3股派1元,4年总计派现不过2亿元。
有分析称,张裕A改变分红策略是由于公司大股东张裕集团改制的原因。据张裕A公告,2004年10月29日,烟台市国资局与烟台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张裕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共同持股,下称“烟台裕华”)签订协议,将张裕集团45%的国有产权转让给烟台裕华,转让金额为3.88亿元人民币。
据资料显示,烟台裕华由裕盛公司、中诚信托以及46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按出资金额分别持有烟台裕华17.2%、45%、37.8%的股份,其中,裕盛公司代表张裕集团的14名高管和145名中层,46名自然人代表除管理层外的普通员工。至于中诚信托,外界普遍将其理解成是在改制中为张裕集团管理层提供“过桥资金”,其后裕盛公司逐渐回购了中诚信托持有的股份。因此,有媒体不断质疑,张裕A高比例现金分红是为了高管偿还巨额信托资金。
实际上,张裕A还因提前向控股股东派现等问题,在2010年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整改。据悉,在过去两年中,张裕A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红派息方案后,屡屡出现提前向控股股东分红的情况:2009年5月10日,公司向大股东分配红利3.18亿元,而公司公告2008年度分配A股红利的股权登记日为6月3日;2010年5月28日,公司向大股东分配2009年度部分红利1.5亿元,而公司公告2009年度分配A股红利的股权登记日为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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