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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房收税核定价约打七折

2011年06月10日 13:42 来源:财新网

  计税参考价格由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评估,目的是解决“阴阳合同”问题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深圳将从7月11日起对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存量房(即二手房),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接近税务和国土部门的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在具体征税过程中,核定价大概会是市场价的七折。

  上述人士指出,按核定价收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早已有之的要求,深圳并非第一个执行的地方。据了解,深圳地税局为此也准备已久,本拟在几个月前推出,但因深圳国土局有不同意见,“后来国家国土部门工作组下来后,这事才形成共识。”

  按深圳最新政策,存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但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存量房交易环节各项税款。

  而计税参考价格则由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

  对此,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向财新记者表示,深圳几年来,为了解决“阴阳合同”的问题,需要对二手房的价格整体了解清楚,因此做了长期的准备工作,近期推出,是因为时机比较成熟。

  他指出,按核定价征收,虽然会存在交易成本上升的问题,但新政策也充分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分为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因为可能会存在急于卖房,实际交易价格低于原价的情况。”

  另外,他指出,征收的税率不高。“虽然对二手房市场短期内或会有影响,但总的来看,税负不是太重,长期来看来百姓会适应这种变化。”他认为,按核定价收税对二手房市场有正面影响,有利于解决阴阳合同的问题,并促进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长期从事二手房交易的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也告诉财新记者,该政策对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毁灭性的影响,不过是“把大家都逼去选择核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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