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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海:保障房建设迟缓怎么办?

2011年06月10日 21:57 来源:财新网

  短期内可强化党政领导问责。长期看,则需改革现有土地制度,阻断“以地生财”机制

  【背景】2011年中国政府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计划遭遇挑战。中新社6月9日引述业内人士的估计称,“整体来看,目前各地仍约有七成保障房没有开工,资金短缺是最大障碍。”

  6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一次工作会上提出:“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是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的承诺,是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各地必须在11月末以前全面开工。”

  据住建部此前估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资金至少需要1.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省级和市县政府约出资5000多亿元,其余8000多亿元通过社会机构投入、被保障对象及所在企业等渠道筹集。

  今年年初,中国政府宣布,未来五年将开工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其中,今明两年各开工建设1000万套,后三年建设1600万套,该计划的目标是,五年后保障房覆盖全国20%的城镇居民家庭。

  2011年即将过半,保障房建设进展缓慢,究竟是资金短缺,还是另有原因?应当怎么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认为,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保障房项目开工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积极性。这是现有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改变这种现状,从根本上必须尽快推进土地制度及税费体系的改革。

  曹建海指出,在现行房地产制度下,房价不断上涨,对地方政府关系甚大。当前,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二级市场,低价拿地,高价卖出,由此获得巨额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费,这正是支撑各地城市扩张的原动力。

  如果保障房建设顺利,大规模入市,商品房需求会相应减少,公众对商品房涨价的预期也会减弱,这有助于扭转商品房价格持续走高乃至平抑房价。但房价走低,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费,这是一种利益损失。

  同时,由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类保障房用地一般要求无偿划拨,还需要地方政府筹资建设,这也会减少地方政府的收益,增加财政负担,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缺乏积极性,可谓所来有自。

  曹建海指出,保障房开工缓慢,资金短缺并非根本原因。事实上,近年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动辄上万亿元,应当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重。同时,应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调动各方面参与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比如,可允许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减轻政府的压力。

  问题在于,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房的比重,地方政府可支配收入就会减少;而发动相关单位参与建设保障房,会损害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政府房地产税费也会减少;如果允许农民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房,意味着不能再低价征地,高价卖出,大多数地方政府难以接受。

  曹建海指出,从短期看,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中央政府可强化党政领导问责制,严格问责,问责对象应定为地方党政一把手。但从长远看,还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改变政府垄断建设用地供应的格局,比如允许农村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开发保障房。同时,改革现有土地税费体系,给地方政府以稳定的收入来源,从根本上抑制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助推房价上涨的动力机制。■

   (财新记者 张新名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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