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2日 07:3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尹中立(社科院金融专家)
在美国股票市场,一场针对中国公司的做空风潮正在不断发酵。今年3月以来,中国24家在美上市公司的审计师提出辞职或曝光审计对象的财务问题,19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停牌或摘牌。这些被做空的公司开始于市值较小的公司。但随着美国券商盈透证券6月8日宣布禁止客户融资购买130多家中国公司的股票,导致几乎全部中国公司的股票都遭到抛售,市值较大的新浪、人人网等也跌幅巨大,这些公司在几个交易日内市值就减少了30%左右。
如果将该现象看成是国际投行对中国公司的一场阴谋,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最近几年来,中国公司在美国股票市场的整体表现十分抢眼,去年4月中旬至今年4月中旬的一年里,中国公司的股价平均涨幅为48%,远远超过美国股市平均20%的涨幅。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笔者认为,中国公司在美国遭到抛售,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第一,财务造假行为猖獗。已经有24家中国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而陷入困境,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危险信号。为了防止公司财务造假等行为出现,股市从制度设计上做了层层设计:第一层制度设计是上市公司必须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希望通过公司内部的利益制衡来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第二层制度设计是通过外部审计等中介机构的介入,希望通过独立、专业的机构介入能防止财务欺诈事件的发生。
而在这两个层面上,我们的制度设计都还存在缺陷。从公司治理结构看,内部人控制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无非是个点缀的“花瓶”,无法起到制衡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的作用。外部审计机构看上去是独立的,但为了业务的拓展,审计机构与公司合谋同样不是个别现象。从已经揭露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看,审计机构几乎全部卷入其中。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而言,审计机构还存在语言的障碍,要想做到“独立与专业”其实并非易事。
正是制度设计的缺陷,美国股票市场还引入了集体诉讼制度来弥补。一家上市公司一旦被揭露财务造假,就有专业的机构来代理投资者进行诉讼,胜诉后不仅投资者能得到赔偿,而且代理诉讼的机构也能得到巨额收益,但被诉讼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与之相关的中介机构将面临巨额赔偿责任。集体诉讼制度的精髓是用市场化的手段来监管市场,简单来说就是让“市场捉老鼠”,而不是“猫捉老鼠”。实践表明,集体诉讼制度可以对上市公司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
这次揭露中国公司财务造假的,是一家中文名称叫“浑水”的机构,该机构以揭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来获取高额收益,一旦发现目标公司,他们自己首先在市场做空,然后通过媒体公开造假的证据及分析报告,当该公司股价大幅度下跌时,即可获得高额收益。同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会利用这些证据或资料来代理投资者索赔,他们可以获取索赔金额的一定比例的报酬。可见,用“市场捉老鼠”的办法来监管上市公司,比目前我国采取“猫捉老鼠”的方式效率更高。中国是否应该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呢?由于国情不同,司法制度差异大,集体诉讼制度是否适合在中国实施还需要探讨。
第二,借壳上市行为泛滥。这次在美国被做空的股票大多数属于借壳上市的,这并非偶然。在笔者看来,到美国借壳上市者,希望借助美国市场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者寡,而炒作股票者众。
曾几何时,中国股市的借壳上市不断上演着一幕一幕乌鸡变凤凰的传奇:2004年就被暂停上市的ST中辽,在雪藏5年之后,于2009年6月5日奇迹般恢复上市,当日最大涨幅高达742.29%;就在同一天,恢复上市的ST兰宝涨幅更是达到惊人的1857.89%,创下历史最高记录。要是追溯到2007年的大牛市,光是券商借壳的故事就可以写成一本传奇小说:国金证券、太平洋证券、国元证券等,每个名称下都书写了中国股市的赚钱神话。
当这些炒作者目标对准美国股市时,他们惊讶地发现这里遍地黄金——借壳的成本极低,与国内相比可以忽略不计。于是,这些人将国内股市的炒作手法移植到美国市场。因此,这些公司出问题是不奇怪的,不出问题才奇怪。
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已经发现了来自中国的借壳者的不良动机和倾向,及时采取了限制性措施。反思我国的股票市场,我们应该如何限制这些“害群之马”?我们明明知道某些借壳重组的行为危害巨大,为什么要纵容这样的行为?
第三,当心信心危机的传染。笔者注意到,4月中旬上海和深圳的B股同时出现跳水。在4月17日出现跳水之前,B股的走势一直比A强,突然出现超过5%以上的跌幅让投资者无法理解。从事后看,B股出现跳水的时间与中国公司股票在美国市场遭到抛售的时间是完全吻合的。6月9日、10日,B股再次出现断崖式的走势,而大洋彼岸的美国股市里,中国股票正在遭遇信用危机。这应该不是巧合。
更进一步观察,无论是B股的跳水,还是中国公司在美国被做空,都与A股走势高度相关,到底是谁影响了谁?除了财务造假而导致的信用危机之外,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我们高度关注。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