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1日 02:10 来源:京华时报
在现代社会里,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没有与时代相适应、合要求的现代形象,是不可能令社会公众满意的,也终究与现代政府不匹配。
在公众眼里,所谓公职人员,就是干部。但是,今天的一些干部却给公众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作风欠实,形象欠佳。甚至一度在互联网上被列入“黑五类”,一谈到干部,一些网民就带有某种反感情绪。
这种干部形象,当然不是整个干部队伍的真实写照。出现不招群众待见的干部,原因在于干部队伍与社会公众之间隔了一层“变形玻璃”。从公众这边望过去,干部的形象与真实的影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形和扭曲。即使有一些模范带头的干部,时不时地以其精神和事迹进入公共视野,“变形玻璃”依旧,干部的社会形象也就依旧。
可以说,不打碎这层“变形玻璃”,整个干部队伍的社会形象不会有根本改善。从一定意义上讲,北京出台“行政问责办法”,即是在试图打碎这层“变形玻璃”。
不妨先来看看,“变形玻璃”是怎么产生的。显然它不是公众强加的,而是“干部制造”,当然是一些劣质干部搞出来的。倘为这些人画个群像,就是没利的事不作为,对来办事的人爱搭不理,甚至脸色不佳,故意设绊脚石;有利的事积极作为,甚至争抢,哪怕是违法违纪违规也要干,那叫一个效率、周到;胡作为、乱作为,能力一般,水平有限,办的事不咋的,搞得百姓很闹心,甚至搞得鸡飞狗跳。
这样的干部数量不多,但负面威力很大;也许事情不算严重,但影响恶劣。他们通过与百姓打交道进入公众印象,通过公共事件进入公共空间,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终集合在了一起,形成了“变形玻璃”。再加上此起彼伏的官员腐败、权钱色交易,使这层玻璃变形得更严重。
形成“变形玻璃”的干部当然是少数,因为干部中的大多数都是“沉默的”,甚至没有机会通过上述渠道进入公众视线、公共空间,也没有机会通过“模范带头”通道成为“典型人物”。但是,这个“变形玻璃”又是真实存在的,社会心理特点决定了公众观察干部更多的是通过“变形玻璃”。甚至当“变形玻璃”无处不在、厚实且变形强大的时候,典型人物都可能被“变形玻璃”伤及,让人以为不可信。
是以,打碎“变形玻璃”变得重要而紧迫。北京的办法是,把各级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均纳入问责范围,对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行政职责这3种情形问责,具体分成10种情况,施以8级处罚,轻则责令道歉,重则免职。这些办法未必能把“变形玻璃”全打碎,却能促使它变薄、变形率不那么大。
当“变形玻璃”还横亘在那里的时候,时代已经提出了干部的现代形象问题。在现代社会里,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没有与时代相适应、合要求的现代形象,是不可能令社会公众满意的,也终究与现代政府不匹配。由此,不仅需要加速打碎“变形玻璃”,还要致力于干部现代形象的视觉设计,赋予干部新的形象标识,以促其据此规范言行,恪尽职守,塑造活力个性,从而在整体上展现干部新貌。在时代大势之下,若不主动塑造新形象,干部就可能变得被动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陈家兴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