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3日 10: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日前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2010年1月20日,北京保监局依法对光大永明人寿北京分公司2009年11月的电话销售业务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6条第一项的规定。
此外,北京保监局还对北京佰盈辉煌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2010年3月18日,北京保监局依法对北京佰盈辉煌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光大永明人寿北京分公司委托经营的2009年11月的电话销售业务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1条第一项的规定,保监局决定对京佰盈辉煌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佰盈辉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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