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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旭:有权有势有地有钱何以皆可集资建房

2011年06月13日 13: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6月13日讯 近日,清华教职工大规模分房,被指变相福利达120亿,引发围观和争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发表评论文章称,这是一件不合规、且高调的大事件,人人有权关注之、批判之。

  文章指出,清华大学6000套分房行为“罪状”有四。其一,清华绝大部分教职员工的收入线、财产线肯定超过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他们没有资格购买作为经济适用房组成部分的集资房。其二,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套型面积为60平米左右,我们尚不清楚已经分配的1000套和拟将建设的5000套的户型情况,不过超标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这是机关事业单位集资房的共性。其三,据说土地是2003年海淀区划拨的,当时政府允许清华建集资房,这属历史遗留问题,似乎无可厚非,但2006年《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已经严令违规者应停止项目运作。其四,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上海等地已开始推行政府与购房者共享产权(比如3:7)的科学做法,而清华集资房属全产权性质(且市场价高达4万元/平米),亦无五年内限售、禁止出租等要求。

  文章进一步指出,如果清华大学可以这样大肆大建低价集资房,那么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凭什么不能?按此逻辑推理,则中国需要第二次房改,也即重走历史回头路,有权、有势、有名、有地、有钱的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等皆可自由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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