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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振甲: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将移送公安机关

2011年06月13日 15: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边振甲: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将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在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发言 中国经济网王维亮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 李志强)在今日举办的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向媒体透露说,"对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将一律吊销许可证,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职能分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责的。回顾实施《食品安全法》两年多来走过的路程,边振甲感慨地说,"餐饮服务环节是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程保障的最后一道关口,风险累积程度高,社会关注程度高,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社会集中关注的餐饮问题,边振甲介绍说,为有效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法规制度的建设、推进治理机制创新、开展专项整治、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据边振甲介绍,在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餐饮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餐饮安全能力建设相关标准、餐饮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将餐饮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边振甲还透露,"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了分类审查许可规范,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边振甲重点介绍了近期为有效履行餐饮安全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的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了一系列餐饮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尤其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安全展开专项治理。

  边振甲着重介绍了当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重点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对应当备案公示而没有备案公示的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对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将一律吊销许可证,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点击进入第三届食品安全论坛

  (责任编辑:戴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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