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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一审胜诉

2011年06月14日 10:41 来源:上海商报

  获赔7万元 郭庆祥称为维护艺术批评权利要上诉

  商报记者 周敏

  当代艺术圈两大佬——著名画家范曾和收藏家郭庆祥之间的“战争”,去年年末成为艺术圈最热门的“话题”。日前,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一审判决结果已出炉,法院判决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要求其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记者昨天获悉,收到判决书的郭庆祥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他称自己是为了维护艺术批评权利,“我针对的不是某个人,而是对艺术圈的事情、现象做出批评。”

  被批评者范曾“对号入座”

  去年5月,上海《文汇报》在争鸣栏目发表了郭庆祥的一篇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

  此文中,郭庆祥批评了当下书画界的一些浮躁现象,文中提到当前一名大红大紫的画家,擅长将画纸挂在墙上,进行“流水式”作画,其画中的人物形态造型大同小异,有如复印一般。“我认为这个人的作品不值得收藏,他对艺术不真诚,对社会不负责任。……这位画家的作品就是高级礼品画,这些大同小异、毫无艺术个性的高级礼品画,最多只值数百元,但事实上现在却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一幅。这既有辱艺术,也是对收藏家的不公平,伤了收藏家的心……”郭庆祥在文中写道。

  随后,《文汇报》又发表了孙逊的《画家最终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这两人文章中也有与郭庆祥类似的观点,认为“一些画家频频亮相媒体,高调热炒自己,甚至不惜动用著名学者和国学等名目来为自己造势,这种做法确实太过了点……”不过,谢春彦文中提到了“以卖得火,吹得火,势得牛的范三官人为例”。

  三篇评论一出,著名画家范曾恼火了,他认为这几篇文章虽未点名,但批评的就是他本人。去年9月,范曾将刊发该文的报纸《文汇报》和作者郭庆祥、谢春彦、孙逊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郭庆祥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谢春彦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要求《文汇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一审郭庆祥败诉赔7万元

  经历了两次开庭延期后,此案在今年4月22日在北京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庭审中双方争锋激烈。

  虽然法院当日未作出判决,但在原告方范曾的代理律师表示愿意接受庭外调解之后,郭庆祥以及《文汇报》等全体被告的代理律师都表示不接受调解,希望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日前,郭庆祥收到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上写明,法院认为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同时,因郭庆祥曾收藏范曾作品,二人的交易行为之中存在商业利益,故郭庆祥称其文章为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法院不予采信。

  对于范曾要求郭庆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请求中,合理的部分,本院予以支持,不合理的部分,法院予以驳回。依据相关法规,判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此外,法院驳回了原告对另一被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所谓“承担侵权责任”的请求。不过,对于同为被告的谢春彦、孙逊,据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富敏荣律师透露,这两人的案件法院还未做出宣判,暂无结果。

  郭辩称自己是“文艺批评”

  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面对记者的采访,郭庆祥有些倔强地称,这个判决不公平,在艺术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之间的法律界限画错了。而为了维护文艺批评和学术争鸣的权利,他是一定要上诉的,“这毕竟不是最后的判决。输赢不重要,也不是目的,最终还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文艺批评以及文艺批评家的权利。”

  “正常的文艺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本来就泾渭分明。法院的这一判决,反而混淆了这一界限,是否有司法‘滥权’之嫌,应该质疑。以后媒体再刊登文艺评论文章,是否还要先经过法院审核批准?”郭庆祥说。

  他认为,法院判决中使用了“贬损”一词,这涉及到艺术批评能否使用贬损字样,“我觉得既然是批评,就一定会有贬义词;文章中所提流水线作画,我都有亲身经历和客观依据,并没有捏造事实。”

  郭庆祥说,自己在写《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时,并未指名道姓,当然他并不避讳,写的就是范曾。但他也称,自己并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站在社会责任角度,对事情、现象做出批评。

  “我是对大众审美缺失混淆了整个艺术圈做出评论。为什么如今伪艺术在中国大红大紫?为什么艺术品市场出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郭庆祥认为,以范曾为代表的这种程式化、模式化“流水线”作业,不是艺术创作,也肯定不是艺术家的情感表现,已严重误导了大众审美,损害了社会利益。

  “我们必须阻止范曾这种欺骗民众,严重影响了我们大众艺术审美教育的行为。”郭庆祥还提出,希望尽快出台文艺批评的法律法规,以便让他之类的文艺批评家掌握其中的尺度。

  “文艺批评的要义就是针砭文艺创作中那些浮夸之风和不健康的庸俗化倾向,以及千篇一律和缺乏真诚的创作态度。若文艺评论只唱赞歌,不谈问题,我们还要文艺批评干什么,只要‘吹鼓手’就行了,社会还怎么去发展。”郭庆祥说。

  案情犹如文艺界“彭宇案”

  郭庆祥此番上诉的代理人是富敏荣。郭庆祥一审判决下来后,富敏荣的第一反应是联想到了南京的“彭宇案”。当初,彭宇自称救了被撞的老太太,反而被老太太和家属认为是肇事者,告上法庭后最后被判罚。

  “彭宇输了后,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后来,全国多地都曾经发生数起老人跌倒,众人袖手旁观的事件。同样,如果郭庆祥这次输了,那么今后人们写艺术批评时就要更加出言谨慎,到底要不要文艺批评呢?”富敏荣说,本来如今就有人称美术批评处于“死水微澜没有学术争鸣的温吞水状态”,若文艺批评的环境若继续恶化下去,那么对艺术创造是好还是坏呢?

  富敏荣称,范曾作为一位公众人物,应要有足够的准备来接受和容忍人们的各种评价,包括负面评价,而针对同一个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有着不同的评价,并非怪事。

  “涉案文章中没有任何故意捏造事实,也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词语,所谓‘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只是表明上诉人对被上诉人艺术才华的不认同,而“虚伪”也是基于对被上诉人创作动机的质疑,联系上下文,这些词语至多只是极其普通的贬义词语,表明了上诉人对范曾先生的负面评价,尚不构成对范曾先生人格的侮辱。”富敏荣说。

  他还称,郭文章中所称的流水作画、高调亮相媒体、画作价格极高等均是客观事实,所发表的意见也均是出于善意,旨在呼吁回归艺术家的本质属性,按照艺术发展规律规范艺术行业,保证我国艺术事业的正确方向。

  富敏荣认为,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的价值在于,如何界定艺术批评和名誉侵权之间的界限,因此此案将会继续引起法律界和学术界的争议。

  新闻链接

  原被告相关资料

  □范曾 1938年出生,著名画家。现在南开大学艺术学院任职,擅长画老庄、钟馗等人物形象。汶川地震与玉树地震时,他分别捐助了1000万元用于救灾,是活跃在公众眼前的公益人士;其书画亦从每平尺一万元上涨到每平尺十几万元,并被多个收藏机构收藏,是活跃在央视的“国学大师”。

  □郭庆祥 大连万达玥宝斋主人、书画收藏家,十几年悉心研究书画艺术与市场,他看好的作品与画家在大型艺术拍卖活动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创造过神话,近年开始介入艺术评论,出言无忌,成为美术评论界的一匹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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