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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评判台上的陈晓

2011年06月15日 17:47 来源:《中国商界》杂志

  文/佳凝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原国美董事会主席陈晓一直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今更是站上了道德的评判台。

  本以为卸任后,陈晓与国美的纠葛会就此终结。然而,在国美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之际, 5月10日陈晓却在媒体上意外“露面”,指责老东家国美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据陈晓透露,国美电器采取的是卖场经营模式,供应商必须承担巨额费用,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导致国美商品价格成为各种渠道中最高的,这样的渠道必会被淘汰。

  此消息一经传出,陈晓立即公开声明:媒体报道非我自愿,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而对于所提到的国美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以及卖场经营模式等争议问题,陈晓则称并非专指国美公司,而是对整个零售行业问题的理解。

  即便陈晓如此解释后,负责该报道的记者也出面致歉,但市场并没有就此平息。“职业经理人不能太‘陈晓’”,“陈晓透支了舆论对他残存的点滴同情”,种种舆论再次站在了陈晓的对立面上。本可与国美相忘于江湖,却最终鱼死网破,陈晓身上显现出的戏剧性,备受争议,恐怕就连熟悉他的人都不知道究竟最终他将留给公众怎样的一个角色?

  对赌时代的陈晓

  “我确实很难想象自己有一天成为这个行业的老大”。这是2005年,陈晓作为永乐电器总裁说过的一番话,彼时的陈晓是与他的老东家黄光裕可一较高低的电器业大亨。

  1996年末,从事家电批发业务的永乐公司宣布因决策失误而倒闭。任常务副总的陈晓联合原永乐属下三家经济实体等12个自然人,共同投资600万元重新建立了家电批发公司——上海永乐家用电器联销有限公司,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那个曾在上海市场雄踞一方的永乐电器。

  同一时间,日后的家电巨头黄光裕已在北方完成了国美电器的连锁架构,另一巨头张近东则在南京把苏宁电器的经营规模发展到了15亿元。

  相比之下,永乐从诞生之日似乎就已经晚了。

  但是,陈晓却不这么认为,永乐避开国美和苏宁的锋芒,放弃批发,专攻零售,在上海首创大件商品无偿送货服务,迈出了连锁经营的第一步,1998年永乐全年销售额实现4亿元。

  1999年,永乐开始进军全国,甚至挑衅性地将触角伸向苏宁的地盘外围,在南通建立了连锁店。此后又经过三年时间,永乐年销售额一举达到160亿元,坐上了家电行业老三的交椅,而在上海市场,更以65%的市场份额独占鳌头,无人匹敌。

  2004年9月,永乐获得国际资本大鳄摩根士丹利5000万美元注资,凭借雄厚的资金,永乐相继并购了河南通利、四川成百家电、厦门思文、台湾灿坤。然而,地盘的扩张,表面的繁荣,也为陈晓的事业埋下了隐患,永乐的经营随着激进的扩张政策而陷入危局。

  从2005年夏天开始,永乐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以上海为轴心一路旋转着向外扫荡。在一连串的并购动作后,永乐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不少区域性零售企业的通病——在发家地是无可争议的老大,而一旦进入其他区域,则遭遇商品结构、人才、物流、信息流乃至企业文化的诸多瓶颈。

  而在永乐的并购行动中,非常具有戏剧性的一幕更是令业界震动,2006年4月24日,永乐宣布,与北京大中电器签订战略合作及优先收购协议,永乐可向北京大中电器优先收购100%股权,此举将使得永乐与国美苏宁成三足鼎立之势。然而,正当永乐与大中合并成为国美心头大患之际,当初永乐为5000万美元与摩根士丹利签下的对赌协议也开始显露出凶狠的一面,使得永乐陷入到威胁之中,同时又陷入了全国性扩张导致利润下降的泥潭中。

  此时,如果永乐继续运转下去,就要履行“对赌协议”的承诺,几年后,永乐势必被摩根士丹利控股。摆在他面前的是两条路:要么被收购,要么继续在资本陷阱里苦熬。

  陈晓最终的选择令不少业内同行感到意外,2006年7月25日晚,一手创造了永乐家电辉煌的陈晓由总裁变成了打工者,永乐被国美以52.68亿港元全面收购。

  即使商业法则中没有永远的敌人,但是永乐和国美联手确实令人意外。而国美跟永乐的合并更是把大中推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有业内人士笑称,这就像新婚不到100天的新娘听到自己的丈夫忽然宣布要与他人举行婚礼,既有对丈夫花心的愤怒,又饱含不能守住丈夫而颜面大失的郁闷。而“花心”陈晓此番做法更被不少业界人诟病,称其实在有违诚信。

  而另一个事实是,就在永乐投向国美怀抱的前几年,作为家电销售巨头的国美抢占永乐的地盘,永乐亦偷挖国美的墙角,双方在跑马圈地的竞争中,寸土必争,互不相让,两家的员工更是曾经在上海大打出手,一度以淋漓的鲜血为竞争开道。

  2005年上半年,永乐更是把触角伸向国美的老巢——北京,直接在国美的眼皮底下发动零距离竞争。在永乐五棵松店“谨慎”开业时给供货商的商函中表示,誓将开业顺利进行,其隐含之意就是提防国美破坏。

  当2006年7月国美宣布全面收购永乐时,人们更多的是惊诧:昨天双方还扬言要凭价格战拼个你死我活,今天永乐怎么就突然举旗投降了?

  据业内人士分析,促成国美和永乐合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与百思买(BestBuy)抗衡。2006年5月,百思买以1.8亿美元收购了国内第四大家电零售企业五星电器,下一个目标直指老三永乐。

  兵临城下,国内家电巨头们的火并热情自然大打折扣。陈晓在当年7月上旬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对中国家电连锁业的前景表示了担忧。他认为,国美、苏宁、永乐家电三巨头再这样拼打下去,肯定会三败俱伤。

  做不了老大就投靠老大,陈晓“务实”的选择在当时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赞许。而从老板沦为打工者,从独断专行到看老板脸色行事,陈晓也很快适应了角色的转换。

  “陈黄大战”的是与非

  到国美的两年多时间里,陈晓无可置疑地履行了一个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刚到国美,陈晓便立下了“2007年不完成1000亿的目标就下岗”的“军令状”,这份“军令状”要达到的数字,被业界认为不可能完成。或许是因为这份“军令状”,黄光裕完全把国美电器操作层面的事务交给了陈晓,他自己则更专注于资本运作和集团发展战略。

  此后,在陈晓的推动下,国美先是从苏宁手中横刀夺爱,成功抢夺大中;而后又是曲线收购三联商社,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而国美电器与三联集团之间那场历时数月的股权之争也已成为财经事件“娱乐化”的著名案例。

  2008年12月7日下午,北京正是寒意逼人之时。而位于北三环中路上的国美电器马甸鹏润店,正举行着国美成立22周年的庆祝活动。这场庆典意义非凡,自11月19日突然传出了黄光裕出事的消息后,陈晓对内鼓舞士气,对外提升供应商信心,带领国美度过惊心动魄的20多天。

  黄光裕被带走“协助调查”之后,内忧外患的国美经历了一场生死时速般的拯救行动。

  此时的陈晓,已经以第二大股东、总裁的身份主持全局,处理危机。陈晓借助国美良好的运作体系和强大的执行力,使国美渡过危机。在当时的状况下,黄光裕对于陈晓所做的“创始人”与“公司”之间的舆论切割并未反对。经过短暂的动荡与不安之后,国美正式终结了“黄光裕时代”,开启了“陈晓时代”。

  不可否认,陈晓和他领导的管理团队是将国美拖出危机的功臣,而为了稳定这个核心团队,陈晓和贝恩在没有得到大股东完全认可的情况推出了国美第一个管理层激励方案,但这成为后来黄陈冲突的导火索——在大股东看来这是陈晓与贝恩和高管团队利益捆绑试图夺取公司控制权的做法。

  事实上,在得到贝恩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和高管的支持后,陈晓也的确犯下了自己最严重的错误,那就是与大股东公开交恶。

  认识陈晓和黄光裕的人评价,他们二人的风格俨然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后者霸气、张扬,前者相对低调、务实。陈晓“归顺”黄光裕后,他的“平和”与黄光裕的“霸气”所形成的鲜明对比,一度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一个互补团队。

  然而事实上,在进入国美电器不久后陈晓就发现国美的企业文化与永乐有着太大的区别,其中最大的障碍是自己无法得到其他高管的认可和尊重,在孤身进入国美后他已经成为一个“孤独的CEO”。

  有国美高管透露,“当时的陈晓在国美电器内部可以说没有一个朋友,而且也不习惯北京的生活,处事谨慎,即便底下的分公司老总汇报工作他也是以礼相待”,甚至有国美高管私下里对记者说,“一个败军之将怎么可能在国美站住脚,很多人猜测陈晓在国美的时间屈指可数”。

  也许,自去年“9·28”临时股东大会后,业界和陈晓就已经知道了他在国美的命运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开,区别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3月9日晚,结束了国美使命的陈晓,面对媒体,不发一语。这一天,距离2006年7月国美电器并购永乐电器、陈晓就任国美电器的CEO,算起来四年七个月。

  在过去的50多个月中,从最初谨小慎微地履行CEO的职责,到2008年11月黄光裕夫妇被拘后的临危受命、引进贝恩投资的艰难谈判,再到2010年5月后与大股东的公开交恶,以及过去10个月来与大股东针锋相对的斗争,陈晓在国美的岁月几乎聚集了最精彩的商战大片的所有素材。

  在参加完国美最后一次董事局会议后,只给记者发来一条短信算是离别感言:“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是生活!因为我们的一切快乐,我们的一切幸福、我们的一切希望都和生活联系在一起。祝幸福快乐每一天!”

  四年国美生涯,无论功过,在外界看来离开国美后的陈晓理应淡出,然而,谁都不曾想到的是,本已抽身离开的陈晓,却再次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炮轰老东家,这样的行为是有失职业道德的“报复”,还是敢为人先,为零售业忧患,为公众利益发声?陈晓站在道德的天枰上却始终无法平衡。

  关于道德的论战

  从国美董事会决议引入贝恩资本,到黄光裕与陈晓互相发难,将二人矛盾公开化;从国美召集特别股东大会将此事件推向最高潮,再到“陈黄”之争戏剧化和解;再从陈晓最终黯然出局,到如今炮轰老东家财务漏洞,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陈晓一直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之上。套用温家宝总理的那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的名言。媒体也不禁诘问道:“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也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然而,正当人们忙于将陈晓捆绑于道德的“十字架”之上的时候,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是否应该思考,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角度而言,陈晓是否跌破了道德的底线?

  商业伦理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美国波士顿大学管理学教授詹姆斯E。波斯特(James E. Post)指出:“职业经理人对雇佣他们的公司拥有应尽的义务。毫无疑问地说,他们应当要像当初加入公司时允诺的那样,在处理有关公司商业机密等事件时要忠诚于公司。”

  波斯特曾担任美国国会和监督机构的专家,在他看来:“职业经理人前有‘职业’一词,这代表着专业领域内最高标准的荣誉。管理并没有正式的伦理规范,但是,‘信任’、‘尊重’的历史和传统则要求职业经理人必须在实践过程中将它们演绎到最高标准,类似于律师、医生。”

  作为一个重要而特殊的职业阶层,职业经理人虽然本身不是企业家,但却是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着一个企业的成败兴衰。也正因为此,他们的手上掌握着企业命脉的资源,重大的商业机密等。此时,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些便是对职业经理人在操守和道德上的考量。

  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企业的保密制度只能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职业经理人产生约束力,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脱离原企业后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权,有必要在双方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保密合同,明确保密内容、时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既然企业与职业经理人的保密制度只对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约束力,那么,职业经理人在过了存续期后对所谈的内容是否可以毫无限制和约束?

  波斯特认为除了在雇佣合同,行为准则或者公开发表的声明这些来强化最基本的信任和保密原则外,最好的保证方式是明智地筛选人员,很好地培训他们,让他们以责任自居。

  然而,在一些学者和业内人士看来以上种种并不意味着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保密、忠诚以及商业道德都是绝对的,因为职业经理人同时也是社会公民,他们也同时具备社会公民的道德意识。那么在有些特定时候,当公司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职业经理人应当如何抉择?

  法国马赛商学院MBA、EMBA主任米歇尔·古塞塔斯(Michel  Gutsats)认为,“我们要考虑伦理缺口所造成的影响,即它是否对公众造成影响?如果是的,此时支配职业经理人的道德的应当是公众利益。这便是‘揭发’的思想。揭发者(Whistleblower)会揭发那些作出违背公众伦理行径的公司。比如,卖掺假的食品的公司,或是兜售那些明知对健康有害的药品。”

  “有些公司试图通过与经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来隐藏这些丑陋的事实,但是所呈现的事实证明对公众有很大的危害时,法官在裁判时会将保密协议视作无效。”米歇尔·古塞塔斯说道。

  谭光中也指出:“如果企业的秘密再保守下去对国家以及公众造成危害时,这时职业经理人应当根据事实衡量,要以国家和公众利益为重。”

  回归到陈晓事件上,值得注意的是,各种合同外收费在家电行业已是积习,也是全国电器连锁业的旧疾。早在2009年下半年,国美曾掀起一阵取消进场费运动,受到家电供应商的热切期盼。但历经国美黄光裕入狱事件和陈晓出局事件后,这一变法几成泡影。“实际上,前年的新政在执行上也有较大折扣,陈晓出局后,这一政策更是彻底落空了。”一位家电业高管如是评价。

  然而评论人叶敦明则公开撰文痛斥陈晓犯下的三大错误,尤其言其“在其位不谋其政,身在曹营心在汉”。据透露,在离职前的半年中,陈晓一心办的是私事,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国美之外,一口气圈定了三家投资对象。

  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认为:“作为职业经理人,离去已经既成为定局,不如相忘于江湖。而陈晓在图一时之快大曝旧东家黑洞的同时,也为自己自掘了一个黑洞!”

  争议中,很多人认为陈晓这次该消消停停地“退休”了,不料陈晓继续“折腾”,转型为投资人,接下来第一个投资项目就是永乐旧部束为创办的名巢实业。

  自己创业能否解开陈晓心里关于“创始人”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死结,陈晓的故事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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