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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胡辩”字正腔圆

2011年06月17日 04:03 来源:深圳商报

  □ 刘 伟

  一篇《马云为什么错了?》,把支付宝股权转让舆论风波推向高潮。一波尚起一波再涌,文章发表后,征得马云同意,财新传媒再把作者胡舒立和马云私信对话、讨论的内容公之于众,并直接导致阿里巴巴“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重大事件中,胡舒立、马云主唱,多方人士及舆论合唱的这场“马胡辩”可谓字正腔圆。

  胡舒立认为马云错在“违背契约精神”,即指其在没有获得支付宝两大外资股东——雅虎、软银授权情况下,将支付宝股权“低价”转至其个人控股公司名下,以满足审批者就第三方支付牌照对股东资质的要求。

  站在媒体立场,对重大商业事件发表评论,直言马云“硬伤”,是媒体人的本分,也是有担当负责任的表现。评论发表后,马云私信胡舒立,并在随后的媒体沟通会上直言,胡舒立在发表评论前,未与阿里巴巴及其本人沟通,“不了解情况”而作出“个性化”评论,令其愤怒。

  媒体评论应有怎样的职业规范,支付宝事件究竟应该怎么看,可以再作探讨。重大事件发生后,商界当事人和媒体如此互动,并公之于众,比之过往诸多危机公关不透明不坦诚的做法,“马胡辩”值得尊敬。之所以能有别于常见的失败案例,和马云、胡舒立本人,以及所在机构具有的价值观相关,与他们站在不同立场,拥有充分自信有关。从这个意义上,“马胡辩”与荒腔走板的危机公关迥然不同,显得字正腔圆、堂堂正正。

  回到核心问题,马云究竟有没有违背契约上,或许,存在见仁见智的空间。胡舒立认为马云违背契约精神,自成道理,进一步阐释,如有些评论所言,马云未获授权转让股份的行为类似“偷窃”。公司法、股份公司法摆在那里,条文清晰明确,执此看法,当然有据。

  站在企业或者马云的立场,审批者要求股东背景必须中方,外资股东对此“不作为”,报批时限已经逼近,不作股份转让,则可能无法通过审批,支付宝即无法获得经营牌照,股东利益可能遭遇重大损失,马云选择“先报批、再谈判”,并认为作为董事和经营管理者,“不能不作为”,也有充分理由。如有些评论者质疑,胡舒立如果在马云这个位置上,能怎么选择?媒体不能只批评而给不出解决方案。

  现实世界,缤纷繁杂,商界博弈更是波谲云诡。处于不同位置、站在各自立场,对事对人,看法不一甚至尖锐对立,本是常事。真正的和谐,并非人人意见一致,而是人人都能坦诚、透明说出自己的意见,并在丰富繁杂的意见中,打开视野、收获启发。至于事件的结果,法律有法律的逻辑、生意有生意的规则、舆论有舆论的路径,求同虽好,即便无法求同,也能彼此包容、各自留出一块生存空间。

  社会演进的历史说明,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本性契约、法律等等,是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需要,不断变化推进的。当人们在一件事情上,暂时难以达成一致时,不妨再观察观察,不妨听听更多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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