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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逮捕19名新塘事件犯罪嫌疑人

2011年06月17日 19:15 来源:财新网

  警方同时公布犯罪嫌疑人姓名;目击者称“警察处置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比较克制”

  【财新网】(记者 王婧)增城市政府16日夜间通报,广州市和增城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平息事件、化解矛盾、稳定秩序、健全机制”的总要求,积极应对处置“6·11”新塘镇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在平息事件过程中,做到了“三个照常、六个没有”。

  “三个照常”是商铺照常营业,工厂企业照常上班,除6月11日大敦村学校主动停课一天外,其余学校照常上课。“六个没有”是没有造成任何人员死亡,公安、武警没有携带任何杀伤性武器,没有开一枪一弹,没有一间商铺被抢被砸被烧,没有发生警民冲突,没有出现当地人与外地人的对立冲突。

  在6月16日夜间通报中,增城市公安局一并公布了19名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这在以往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较为少见。(见附录)

  财新记者在新塘镇凯旋门酒店附近采访时,一名目击者向记者回忆了12日见到的情况。他说,这里平时周日的傍晚人也很多,但12日的情形仍非同寻常。当天7点多的时候,“这里密密麻麻全都是人,很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拖鞋就出来了。”那时,每一个路口都有警察,但数量不多。

  8点左右,这名目击者听到有人喊,“久裕村有人放火了。”紧接着,这名目击者看到,“大约有一两千武警和特警就赶了过去。”

  这名目击者说:“随后,这群人沿着和107国道平行的一条路,一路密密麻麻地破坏公用设施,但不砸商铺。”警察也开始集结,他们排成“人”字阵,从道路的那一边迎面走来。“警察处置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比较克制。”目击者称。当晚11点左右,107国道封路。

  13日,财新记者注意到,新塘镇的交通护栏已经七零八落,专用的工程车正在处理这些被打翻的护栏。有被烧过的公告牌倒在地上,但没有商铺被砸或被烧。107国道一线,包括附近的小区和广场,每隔100米左右就有警察巡逻。久裕村村口有警察要求查身份证。

  6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出通告称,“对提供犯罪线索、抓获相关违法犯罪人员扭送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给予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奖励。”

  6月15日晚,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http://weibo.com)发布消息称,新塘事件中“孕妇老公被活活打死”谣言散布者陈某被抓获,陈某对在网上发布虚假谣言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附:增城市公安局公告

  “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果断处置,目前事件已平息。公安机关已对多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予以刑事拘留,6月15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对如下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黄业,男,19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黎国豪,男,18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州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谭奇祥,男,45岁,四川省开江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李常兵,男,18岁,湖北省南漳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何大政,男,46岁,四川省开江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欧阳有人,男,52岁,湖南省桂阳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胡云亮,男,1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何东升,男,22岁,重庆市梁平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欧林,男,19岁,四川省达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赵玖付,男,24岁,湖南省长宁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覃昌,男,28岁,四川省宣汉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李建明,男,20岁,江西省信丰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郭刚,男,20岁,四川省达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李小峰,男,24岁,重庆市潼南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杨成波,男,1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张杰,男,18岁,重庆市铜梁县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李忠煌,男,34岁,江西省赣州市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林永发,男,18岁,广东省廉江市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陆勇,男,18岁,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增城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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