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0日 03:27 来源:北京晨报
主要为市属国企精减退职者 下月起实施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为保障本市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市人社局昨天发布新规,从7月1日起,对现行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由目前的120元至160元不等,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平均增长110元,开支渠道不变,仍由原企业负担。
据了解,目前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照老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划分为三档,分别是每人每月160元、140元和120元。
据介绍,上世纪60年代初,本市部分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按当时的国家政策被精减退职回乡。为解决这些老职工年迈多病、生活困难问题,1993年起市政府决定由原企业给他们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007年曾提高了他们的补助标准。目前,本市共有精减退职老职工近2万人,主要来自首钢、建工、金隅、市政、京城机电和电子控股等市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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