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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状告陈晓合同违约 已被北京市二中院受理

2011年06月22日 02:32 来源:北京晨报

  因为对媒体“口无遮拦”,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陈晓将不得不与老东家对簿公堂。记者昨日获悉,国美电器近日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合同违约对陈晓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陈晓:

  不想再卷入漩涡中

  陈晓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称,自己正在休假,也是从新闻中看到这一消息,如何应对会咨询法律顾问。他表示,事情其实已归于平静,自己也不想再卷入漩涡中。“我不理解为什么还要说起这些事,这对公司发展也没有好处。”

  今年3月10日,陈晓辞去国美董事会的职务。5月10日,国内某财经媒体发表“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文章,引发轩然大波。在该文中,陈晓表示国美电器的股价不可能再涨,将卖掉手头所有国美电器股票,并称国美电器内部存在巨大财务漏洞。

  陈晓此后表示,报道是“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识的个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并开了微博(http://weibo.com),称不会做对国美不利的事情。

  国美:

  误导的言论损害公司

  然而,种种有意修补关系的表态都没能阻止陈晓与老东家的关系跌入冰点。国美电器在联交所发布公告称,“不会容忍陈先生在文章中所显示的行为以及任何其他关于本公司不真实或误导的新闻报道,并会采取适当手段保护本公司的权益。本公司明确保留涉及文章的所有权利。”

  国美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陈晓发表言论的场合是什么,陈晓已违反离职时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在明知对方记者身份的情况下仍然发布对国美的不实言论。这些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对公司的商誉和经营活动等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国美方面表示此次诉讼的诉讼请求就是让陈晓承担《协议》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据邹晓春介绍,签订《协议》是公司高管离职时双方在对相关事项上做出承诺,属于企业的常规做法。

  黄光裕方面:

  大股东支持公司维护权益

  陈晓在离职时也与国美签署了一份协议,包括保密协议、同业禁止等内容,不过对于《协议》中,陈晓需付责任的具体规定,邹晓春表示目前还不便透露。此外,他表示,公司还将就陈晓不实言论等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接近黄光裕方人士表示,此事涉及国美电器上市公司与陈晓,大股东方面不方便做评论,不过,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昨日傍晚,在国美起诉消息宣布后,采写上述报道的记者发布微博称“一个多月前国美就通过中间人希望我能交出所谓的采访录音,作为他们起诉陈晓的证据……当一切刚刚要风平浪静,一些人又开始兴风作浪了……”

  据了解,在法院立案后,陈晓将有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准备答辩,递交材料。

  晨报记者 刘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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