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04:03 来源:深圳商报
□杨 达
4月份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94.5%的地区先后遭受干旱,许多人都在担心,今年将如何度过一个干旱的夏天。没想到进入6月,全国大范围地区突然出现强降水过程,不仅长江中下游地区一些城市被淹,连吐鲁番这种极端干旱的地方都发生水灾。一时间,旱涝急转、极端天气之类的提法充斥报端。
对于频繁出现的极端天气,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如何应对?
首先,既然极端天气的出现已经常态化了,我们就应该用常态思维来看待极端天气。“极端天气”曾是个与“风调雨顺”相对的概念,它应该是偶然的、小概率的。而在今天,“极端天气”的出现日趋频繁。正如网友的一句调侃:我才活了二十几年,就遇上了百年一遇的地震,千年一遇的洪水…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不应再总是指望“天公作美”,而是应该顺应气候条件的变化,学会用常态思维应对极端天气。管理城市是一门科学,而不是对极端天气出现概率的赌博。
其次,要让常态思维体现在市政工程中,具体地说,城市防洪排水工程的抗灾标准应该大幅提高。频繁被突破的“N年一遇”标准意味着得过且过的侥幸做法已走到了倾覆边缘。面对武汉大水,幽默的网友将大水中的武大称为“珞珈山水族馆”,将华科大称为“华中海洋科技大学”,这都是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过于落后的讽刺。与之相对的是,江西赣州宋代修建的下水道福寿沟仍然能保证城市不受水浸,德国人上世纪早期在青岛建造的下水管道依然能发挥作用。面对这些让我们惭愧的事实,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正视人类日趋恶化的生存环境,应该在工程建设时留下更大冗余,不要再抱着自欺欺人的“N年一遇”的标准不放,要下大决心提高抗灾标准,彻底改变灾害来临时城市“不堪一击”的现状。
同时,我们要加强城市各类工程的施工监管,不能让“人祸”为原本就标准不高的排洪设施雪上加霜。现在,许多城市都处在持续的大规模建设时期,这些建设工程对排洪设施造成的损害不容小视。有识之士认为,武汉大水,和武汉五百个大型城建工程同时上马有很大关系,很多排水设施在施工中被占用、破坏、堵塞。在深圳,第一现场栏目就曾连续报道过有市政工程将泥浆偷排到雨水井,而一车泥浆就能堵死整条下水道。如果任由市政工程损害防灾设施,当极端天气来临时,整个城市必将被打个措手不及。严格的施工管理肯定会带来较大的管理成本,坚持下来需要强大的动力。但是,既然造福一方百姓是政府施政的终极目标,这个代价政府应该付出。
总而言之,不论气象灾害频发是出于何种原因,从思想和行动上再将气象灾害视为“极端”都已经不合适了。只有一种集体性的常态思维才能帮助我们共同应对如今的气候状况,在地球这个唯一的家园中找到最合理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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