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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增科:如何遏制贪官外逃

2011年06月23日 19:07 来源:财新网

  境外追逃、追赃应与更多国家建立双边引渡条约,与国际银行业展开更多层面的合作关系,建立防逃网络需要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背景】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6月22日在中共中央外宣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腐败分子外逃的问题,将逐步建立防逃网络。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吴玉良表示,中国政府大力开展境外的追逃和追赃工作。近几年已经通过引渡、遣返和司法协助、警务合作等国际执法合作的方式,将一批逃往国外的腐败分子缉拿归案。

  另一方面,中国也逐步建立防逃网络,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腐败分子利用外国投资移民政策获取身份、转移赃款等问题加强了防范工作。

  一是从2011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是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和证件集中保管的制度。

  三是加强资金监测,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

  四是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将腐败分子缉捕归案。

  上述举措能否有效推动境外追逃、追赃,遏制贪官外逃?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副主任何增科认为,中央纪委的这次表态,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贪官外逃问题的高度重视,但是在具体措施上,还需要更有效的推进。

  目前中国与近30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引渡条约,比如西班牙、葡萄牙,但绝大部分都不是贪官外逃的高发区域。而贪官外逃的主要目标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始终还没有与中国建立合作关系,牵涉资产也无法追回。这是贪官外逃问题如此严峻的主要原因。中国应当与更多的国家建立双边引渡条约。

  以往中国与国际银行在追赃方面的合作,多集中于银行存款方面。但现在资产转移方式日益多样化,比如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境外投资、信用卡境外消费等等,追赃难度增大,这就需要与各国银行实现更多层面的信息共享。《联合国反腐公约》一直倡导这样的合作,但是相对原则化,缺少具体的举措。

  何增科指出,中国未来应该与更多国家建立双边引渡条约,与国际银行业展开更多层面的合作关系,这是成功推动境外追逃、追赃的关键。

  关于国内防逃网络的建立,也需要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尤其是海关、税务等部门。他强调,比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一类制度的实施,目前只是内部通报,尚无公示等监督审查环节,也没有完善的问责机制。对此更需要依靠各部门之间的共享与协作,合力监控贪腐信息。(财新记者 刘芳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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