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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洋文凭案到底谁骗了谁

2011年06月30日 07:43 来源:深圳商报

  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至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利用国外假学历实施的诈骗犯罪7件,涉案金额达796.8万元;相关案件的受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人数达339人,八成是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高管人员。

  假洋文凭案中到底是谁骗谁?一般而言,人们会把板子打向设局兜售假洋文凭的骗子。但是,从一位假洋文凭骗局的受害者对受骗经过的自述中,“谁骗谁”还真无法一言以蔽之。

  一般而言,上当受骗的原因可归为无知与贪婪。对于前者,在经过广泛宣传和口耳相传之后,这类骗局一般能够得到遏制;对于后者,就没那么容易了。可以说,只要人们无法不贪婪,骗子就有可乘之机。这就是为什么纵有唐骏的“学历门”事件在前,骗局依然上演的原因。

  而这位化名范蓉梅的假洋文凭受害者,却不肯对自己的贪婪多一点反省。她为自己辩解道:“多数学员有一份受教育的诚心”,“他们的招生宣传是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去设置的。”这些说法不过是想粉饰自己的弱点。在骗子的诱人承诺下——只要支付一定费用,甚至无需上课,也不用参加考试或论文答辩,便能获得美国某些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这些人忘了常识:难道只要有诚心,就可以无需努力而拿到令人艳羡的洋文凭?从某种意义上说,受害者是在自己骗自己。

  如果说,贪婪是一个普遍性因素,那么,以文凭为诱饵,则与特定的社会背景有关了。人们常说:文凭不代表水平。但发现一个人的水平需要较长时间,而在流动性日益增强的社会,文凭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它可以迅速让别人了解自己的学习背景。全盘否定文凭的作用不可取,但过于倚重文凭的证明作用也同样是不可取的。而眼下的社会正走向这个极端,升职、加薪以文凭为重,甚至入户、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也与文凭捆绑在一起。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对文凭孜孜以求的热情就可以想象了,骗子们的机会也就来了。

  最初,骗子们造的是国内高校假文凭,后来因为文凭鉴定的技术成熟而失去市场。现在,骗子们造起了假洋文凭。而打击假洋文凭有相当难度。由于教育制度的不同,我们眼中的“骗子”未必就是非法。比如,在美国成立大学就像注册公司那么简单,一些“野鸡大学”发放的文凭在法律上并无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唐骏始终嘴硬的原因。指望监管部门把骗子们“赶尽杀绝”,恐怕只是一厢情愿。

  只有社会客观地对待文凭,才能让人们把对文凭的追逐转向对知识的追求,才能让教科文卫培训市场转向以质取胜的良性竞争。还需指出的是,贩卖假文凭的骗子要入罪,使用假文凭的人也并非无罪。从法理上说,用假文凭获得工作、升迁、加薪甚至荣誉,都可算是欺诈行为。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曾出台过司法解释,确认伪造高等学历证书属违法行为。但迄今为止我们鲜能看到假文凭使用者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低廉的违法成本,助长了人们对假文凭的疯狂需求。

  因此,在假洋文凭事件当中,有骗子骗受害者,有受害者骗自己,同时,受害者也是加害者,他们在用假洋文凭欺骗单位,欺骗雇主,欺骗社会。仅靠警方来打击骗子是不够。俄罗斯同样面临假文凭泛滥之困,该国警方号召俄罗斯各界对假文凭发动一场“人民战争”,呼吁民众自觉抵制假文凭,呼吁用人单位应该更看重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国人要想不再上假洋文凭的当,也需要这样一场“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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