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六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1年07月01日 19: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记者 陈郁)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近日决定,201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近年来,随着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由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地域性,与传统传销方式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涉及范围更广,给网民造成损害的同时,破坏网络诚信,阻碍网络经营活动正常发展,不仅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构成危害。

  据悉,专项行动将分为3个阶段:即日起至7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当地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态势,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7月下旬至11月为集中打击阶段,各地采取集中行动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一批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查处一批大要案件;12月为总结阶段,各地对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根据分工,专项行动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负责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工商、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发现传销网站和服务器,获取线索和信息,共同做好网上取证、立案查处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根据工商、公安机关对传销网站的认定、处罚意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对相关违法违规传销境内网站进行处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http://weibo.com)客、社交网站等的监管,做好对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工作,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传销网站依法进行处理;人民银行要协调有关商业银行依法做好对涉嫌传销的银行账户往来账目、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冻结等工作,银监部门对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查处。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采取五项有力措施确保有效打击:

  一是全面开展调查摸底,主动发现线索。各级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方式,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及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

  二是突出重点,力争擒贼擒王,实现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核心打击目标,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侦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将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绳之以法,擒贼擒王,实现精确打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净化网络环境。工商、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散播传销内容和信息的网页、公开销售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及网络传销平台源代码的网站。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手法及其本质,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适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

  五是做好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情况沟通,在开展打击、取缔传销网站行动前充分考虑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专项行动期间,六部门将视情况分别或共同派出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责任编辑:张少雷)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